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ID:39987087

大小:3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16

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_第1页
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_第2页
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_第3页
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_第4页
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12〕7号)已经2012年7月19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市长艾学峰二○一二年八月一日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2、知》(粤府〔2006〕1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市本级政府投资资金投资的政府非经营性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代建管理机构,负责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非经营性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或设施管理单位的制度。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代建局)是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资金包括:(一)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纳入财

3、政专户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政府资源性收入);—7—(二)政府性贷款(包括政府融资性资金、国债资金、国外政府贷款等)及各有关部门统借统还资金;(三)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含单位来源于经营服务性收入、非经营性资产租金收入、资产处置收入、上级下拨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收入的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包括:(一)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二)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

4、视等社会事业项目;(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监狱、劳教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四)非经营性的环境保护、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五)改扩建市政工程项目(应急抢险的市政工程除外);(六)其他非经营性公用事业项目。第五条立项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市政设施建设、维修项目,以及其他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立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应当实行代建制。公路、水利及工业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

5、的决定》精神,比照代建制管理模式组织实施。第六条代建工作的开展,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专业化、市场化原则。第七条代建期间市代建局代行项目建设实施和投资管理的主体职责。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第八条—7—代建项目建设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市代建局可作为代建制项目的法人机构,以业主身份对代建项目的建设全过程进行组织和协调管理。第九条代建局应当按照代建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基

6、本建设程序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基本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节约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第十条业主(或项目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争取上级资金等;(二)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准的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方案、建设标准,明确项目使用的绩效目标,书面委托市代建局对投资项目进行代建;(三)参与项目设计审查,在初步设计阶段提出具体的使用功能配置要求,初步设计审批后,未

7、经市政府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功能配置;(四)负责办理用地、拆迁等手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五)负责办理项目环评、规划、用地、立项等报批手续;(六)协助市代建局向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申请,向市代建局移交全部前期工作审批文件和资料;(七)参与项目设计审查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选购等招标的监督工作;(八)参与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九)协助办理项目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等手续;(十)其他应由业主或项目使用单位完成的工

8、作。第十一条市代建局的主要职责:(一)向市发改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参与市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统筹使用计划的编制;—7—(二)会同项目业主(或使用单位)做好工程立项、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等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负责办理项目建设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并签订有关合同,依法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四)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对参(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