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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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营业税法内容概要(一)纳税义务人(二)税目和税率(三)计税依据、起征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1.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4.营业税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划分(六)税收优惠(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八)纳税申报和纳税地点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一节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一、一般性规定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

2、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一节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注意:1、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征营业税;2、保险业务:关健看标的物是否在境内;3、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P115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二、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二、扣缴义务人3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者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二、扣缴义务人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二节税目、税率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的九个税目,具体指:1.交通运输业:统一执行3%的

4、税率。注意:程租业务、期租业务(固定费用由船东负担)、湿租业务(固定费用由承租方负担)2.建筑业:统一执行3%的税率。3.金融保险业:统一执行5%的税率。注:金融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二节税目、税率4.邮电通信业:统一执行3%的税率。5.文化体育业:统一执行3%的税率。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二节税目、税率6.娱乐业:执行5%-20%的浮动税率;电子游戏厅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04年7月1日起,台球、保龄球税率下调为5%)7.服务业:统一执行

5、5%的税率。注意:光租业务和干租业务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二节税目、税率8.转让无形资产:统一执行5%的税率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9.销售不动产:统一执行5%的税率,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三节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

6、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三节计税依据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计税营业额确定的主要规定有:(一)交通运输业1、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三节计税依据2、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以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建筑业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

7、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三节计税依据例:甲建筑公司以16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7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000万元的两幢普通住宅楼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甲建筑公司将一幢普通住宅楼自用,另一幢市值2200万元的普通住宅抵顶了应付给乙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要求:请分别计算有关各方应缴纳和应扣缴的

8、营业税税款。东华理工经管学院会计系第三节计税依据(1)甲建筑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16000-7000)×3%=270(万元) (2)甲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乙建筑公司建筑业营业税=7000×3%=210(万元) (3)房地产公司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4000×5%=200(万元) (4)甲建筑公司应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2200-2000)×5%=10(万元)东华理工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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