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

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

ID:39634966

大小:3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07

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_第1页
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_第2页
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_第3页
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_第4页
资源描述:

《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上海建桥学院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条例沪建院教[2008]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实训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学校本科实验实训教学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实验实训教学包括按人才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和理论课程内安排的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第三条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与基本方法,验证和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砺志尚实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

2、题的能力及主动研究、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掌握相应岗位实际操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该岗位职业考核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实验实训教学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以系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教务处负责实验室规划审定和实验实训教学的检查评估工作;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负责实验室建设指导和协调,实验室日常运行、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实验设备的管理工作;各系负责实验室规划、建设及实验实训教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第二章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第五条各系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实践教

3、学体系设计、实验实训项目,制订相应教学大纲,报相关系教学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为保证实验实训课的教学质量,实验实训项目的设置和增减,均需经系和教务处审批。第六条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训课应列入课程目录,有独立的课程编号,并应制定独立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未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其《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作为课程教学大纲的子大纲附于课程教学大纲之中,经系教学委员会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第七条各系要重视和加强教学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为高质量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要开出全部必做的实验和职业岗位所需的技能训练,使每个参加实验

4、实训的学生都能亲自操作。要注意吸收教学改革和科研的新成果,优化实验教学体系,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实验方法,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组织设计实验的能力,各系有实验的课程门数与有综合型、设计性实验的课程门数之比要求达到80%以上。第八条所有实验实训项目都应有相应的教材或指导书。指导教师应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选用优秀的实验实训教材或自编适宜的实验实训讲义。实训指导书通常应说明技能训练的目的要求,操作步骤和安全事项。实验指导书通常应说明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对于综合实验则

5、要求说明实验的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实验方案的设置、仪器的安排都由学生自己动手,教师只起指导作用。第九条各系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实施实验室开放。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进入实验室参与课外科技活动、自主创新实验和教师的科学研究,进一步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有更多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进行科技创新的活动空间。第三章实验实训教学人员第十条各系的主管系主任要认真审定实验课主讲教师和指导人员的资格,应选聘实验实训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作为主讲教师,并配备好指导人员。第十一条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

6、的探讨,要加强现代化测试手段和选用计算机进行实验分析方法的训练,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和开放实验室。教研活动要做好记录。第四章实验教学组织第十二条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的安排,在下发的学期《教学任务书》中明确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及实训教学任务。第十三条实验室在组织实验实训教学时,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是否完备,对拟开和新开实验实训项目应由实验实训教师试做,并提供相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试做记录、实验报告、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或操作规程、实验(或操作)注意事项等教学文件资料及实验教具。第

7、十四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验,应尽可能一人一组进行实验;其他实验和有些不能一人一组完成的实验,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既要恰当分工,又要相互协作,确保学生实验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第十五条对第一次上实验实训课的学生,指导教师要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实训守则、注意事项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同时向学生发放学生实验实训须知。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实验实训课考勤登记,对无故不参加实验实训超过计划学时数1/3的学生,应取消其参加该实验实训课考试或考查的资格。第十六条在学生独立动手操作之前教师必须

8、向学生说明与本次实验实训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规程。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随时指导学生进行正确操作,对于实验要注意审查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纠正或重做。第十七条实验实训结束后,要及时切断有关的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