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615021
大小:50.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7-07
《刑法诉讼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1989年9月22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三章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四章选区划分第五章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七章投票选举第八章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第九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行使选举权利。第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设区的市,地区辖县、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市辖区、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按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军区暨驻晋部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选举产生出席省、市、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
3、会的代表。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第四条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进行直接选举期间,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选举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指导所辖县、市、乡、镇的选举工作。第五条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换届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选举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党、人民团体和有关部门的负
4、责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镇换届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选举委员会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政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各级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办选举的日常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选举工作指导组,作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
5、决定。选区设立选举工作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分别由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决定。选区内划分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第六条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选举委员会的任务:(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二)宣传贯彻《选举法》、本《细则》和有关选举的规定;(三)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编制选举经费预算,培训选举工作骨干,检查指导选举工作;(四)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五)指导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印制选民证;(六)
6、指导各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汇总公布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七)规定和公布选举日期,制定投票办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八)受理对破坏选举工作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提交有关单位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九)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级选举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汇报选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选举工作;(十)选举工作结束后,做好文书、资料、统计报告和选举工作的总结,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
7、民代表大会存档。乡、镇选举委员会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选举委员会的委托,办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第七条选区选举工作组的任务:(一)划分选民小组;(二)组织选民学习《选举法》、本《细则》和有关选举的规定;(三)办理选民登记,发选民证;(四)组织选民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汇报选民的意见;(五)监制票箱,组织投票选举;(六)协同选举委员会派出的人员主持本选区的投票选举,统计选票,向选举委员会报告选举结果。第八条选民小组的任务:(一)召集选民学习《选举法》、本《细则》和有关选举的规定;(二)召集选民提名推荐、酝酿
8、、协商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