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483071
大小:16.75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04
《发改委《节能监察办法》[2016 33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 《节能监察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月15日附:节能监察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节能监察行为,提升节能监察效能,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节能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依法开展节能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节能监察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以下简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等进行监
2、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予以处理,并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第三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第四条节能监察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节能监察机构职责 第五条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机构的节能监察任务分工,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上一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对下一级节能监察机构的业务进行指导。 第六条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开展下列工作: (一)监督检查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
3、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督促被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办理其他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移送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 (三)协助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其他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四)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节能监察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取证仪器和装备,具有从事节能监察所需的现场检测取证和合理用能评估等能力。 第八条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具备开展节能监察工作需要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节能监察机构应
4、当定期对节能监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九条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第十条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保密制度,保守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第三章节能监察实施 第十一条节能监察机构依照授权或者委托,具体实施节能监察工作。节能监察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立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计划、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等情况; (二)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情况,包括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 (三)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情况; (四)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 (五)执行能
5、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的情况; (六)执行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等有关制度的情况; (七)执行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情况; (八)公共机构采购和使用节能产品、设备以及开展能源审计的情况; (九)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贯彻节能要求、提供信息真实性等情况; (十)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实施节能监察的事项。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实施。 节能监察计划的实施情况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管理节
6、能工作的部门。 第十三条节能监察分为书面监察和现场监察。 实施书面监察,应当将实施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书面通知被监察单位。 实施现场监察,应当于实施监察的五日前将监察的依据、内容、时间和要求书面通知被监察单位。办理涉嫌违法违规案件、举报投诉和应当以抽查方式实施的节能监察除外。 第十四条实施书面监察时,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书面通知要求如实报送材料。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被监察单位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查。 被监察单位所报材料信息不完整的,节能监察机构可以要求被监察单
7、位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补充完善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节能监察计划规定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二)书面监察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 (三)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现场监测的; (四)需要现场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的; (五)被监察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利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节能的; (六)对举报、投诉内容需要现场核实的; (七)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