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节能监察暂行办法

东莞节能监察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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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节能监察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机构(以下统称节能监察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统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第三条 市经济贸易局是本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节能监察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建设、交通运输、机关事务管理、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应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经济贸易局依法委托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具体实施日常的节能监察工作。第四条 节能监察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节能监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第六条 节能监察机构建立节能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邮箱。一5一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节能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第七条 节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以

3、及在项目建成后实施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情况;(二)淘汰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情况;(三)高耗能产品生产单位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四)用能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强制性能效标准和有关能效标识、标志制度情况;(五)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人员设置,节能教育培训,以及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情况;(六)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的情况;(七)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情况;(八)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 节能监察可以采取现场监察或者书面监察两种方式。第九条 有

4、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一5一(一)用能单位因技术改造或其他原因,致使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能源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二)通过举报、投诉或其他途径,发现用能单位涉嫌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强制性标准规定使用能源的;(三)需要现场确认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四)按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五)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实施现场监察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时,应当有两名以上节能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将实施节能监察的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告知被监察单位。第十一条 节能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时

5、,应当制作现场监察笔录,如实记录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和现场监察的实际情况,并由节能监察人员和被监察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监察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被监察单位拒绝签字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如实注明。第十二条 节能监察机构采取书面监察方式的,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机构规定的内容和时间等要求,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其他有关资料。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内容必须全面、准确,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被监察单位公章。第十三条 节能监察人员实施节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5一(一)要求被监察单位提供与监察内容有关的资料和样品,并查阅、复印或者

6、抄录有关资料;(二)就监察内容涉及的问题向被监察单位提出质询,要求其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三)根据需要对被监察单位与能源利用状况有关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生产经营场景、产品等进行记录、录像、拍照;(四)对被监察单位的用能设备和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第十四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工作,如实说明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及样品,不得拒绝、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不得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第十五条 节能监察中发现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违反节能规定行为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被监察

7、单位存在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制作《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被监察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应当给予其他处罚的,按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处理;(二)被监察单位存在明显不合理用能行为或者严重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制作《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被监察单位采取措施改进;一5一(三)被监察单位存在其他不合理用能行为的,制作《节能监察建议书》,提出节能建议或者节能措施。对《责令改正指令书》和《节能监察意见书》,节能监察机构应当进行跟踪检查并督促落实。第十六条  节能监察机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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