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

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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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2010年12月20日颁布,并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基本法规:2经2011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2月14日颁布,并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

2、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

3、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41、发票的作废与重开技巧1.1发票作废的前提条件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作废条件应同时满足: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

4、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5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1.2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允许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1、无法认证。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

5、号有误。3、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6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2、红字发票的开具技巧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根据国税发【2006】165号和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自2007年4月30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

6、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五种情况处理:72.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1、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

7、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并与《申请单》一一对应。3、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4、《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8增值税业务活动中应税票据的处理技巧2.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1、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并在申请

8、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方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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