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材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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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申报材料一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常熟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6月12日裁定受理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为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管理人。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特作本须知:一、常熟市人民法院已发布受理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公告(刊登于《人民法院报》)。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债权申报。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2、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

3、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三、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

4、,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的产生的相关费用。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四、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

5、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人信息确认书》;2.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

6、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若债权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债权无法被认定的,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五、填写表格需注意的问题1.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针对常熟市锦绣经纬编有限公司,同一法人、组织或个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16年6月12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

7、证明)。2.利息债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利息计至2016年6月12日止。3.基本事实项: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涉及合同关系的,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4.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替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已受偿部分不能再次申报。5.债权申报后,债权人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处获得清偿的,应当在一周内书面告知管理人。六、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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