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387787
大小:295.00 KB
页数:42页
时间:2019-07-02
《发行人业务培训资料-刘星》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证券发行人业务培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人登记部2008年10月内容提要一、股份发行登记二、未确认持有人的股份登记三、证券发行人查询四、代理发放股票权益业务五、限售流通股上市业务六、PROP论坛2一、股份发行登记:概述证券发行人在完成股份发行(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增发、配股)后,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证券发行人在取得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或者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后,再到交易所办理上市业务。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以下称网上发行)的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传送的认购结果视为证券发行人向本公司提
2、供的初始登记申请材料之一,本公司根据网上发行认购结果,将证券登记到持有人名下;通过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以下称网下发行)的证券,本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或交易所提供的网下发行证券数据及相关申请材料办理证券登记。3一、股份发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1.证券(变更)登记表2.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发行的文件3.承销协议4.验资报告或承诺函5.发行人股份结构中含有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或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的,须提交国家有权部门的批文6.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指定联络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公开发
3、行时提供);4一、股份发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7.对通过网下发行方式发行的股票,证券发行人需提供网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清单及电子数据,证券持有人名册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证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号码、证券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本次登记的持有证券数量等内容;如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有限售条件,证券发行人还需申报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限以及证券持有人的类别;8.存在国有股东持股情况的,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情况的,还需提供商务部等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外国投
4、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即持有股份,发行人需出具关于外国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证明;59.申报国有股东、外国投资者(含外国战略投资者,下同)持股情况的,发行人需提供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10.对股份涉及司法冻结或质押的情况,证券发行人可在核对司法协助执行、质押登记相关原始材料后,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制《关于协助办理股份质押登记、司法冻结的申请和承诺》,向本公司移交司法、质押冻结历史数据;11.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股份发行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6证券发行人在管理部门批准其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后,即可以签
5、署以下协议: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代理发放股票基金红利协议、PROP用户开通(或更名)申请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协议(若发行人实施网下电子化发行的,还需签署《证券登记及服务补充协议》)。在取得上述协议后请及时签订并将原件送交本公司。证券发行人在办理增发或配股登记时,若事前已经签订上述协议则不需再签订;证券发行人在办理发行工作的同时即可向本公司提交股份发行登记申请材料;如有质押、冻结情况,本公司根据发行人申请办理相关质押、冻结手续;完成登记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公司向证券发行人提供登记证明材料及前十大持有人名册;同时
6、本公司向发行人出具PROP安装通知,发行人及时办理PROP安装事宜。一、股份发行登记:办理流程7一、股份发行登记:收费标准截至目前,按所登记的股份面值收取,5亿股(含)以下的费率为1‰,超过5亿股的部分,费率为0.1‰,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部分予以免收。证券登记费可以通过当场缴纳现金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申请人应在股份登记前将证券登记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银行汇款账户见公司网页: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上海市场→其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7、海分公司A股结算银行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帐户一览表(2008-8-29)8一、股份发行登记:注意事项申报国有股东、外国投资者持股情况的,证券发行人需提供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和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保证相关批准文件中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持有人类别标识申报表中的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与拟登记股东账户在登记系统内的名称及拟登记数量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完成登记。除证券变更登记表、网下托管股东名册、授权书需要原件外,其他文件可以是加盖股份公司公章的复印件由于有些文件需要现场盖章确认,建议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带上股份公司公章或经授
8、权的董事会公章9二、未确认持有人的股份登记初始发行登记时,对于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或发行人未联系到股东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况,可按照专户登记方式处理:由发行人提交《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并进行股份登记的申请》,并开设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将未明确持有人的股份登记到专用账户中。由发行人办理上述股份的持有人确认工作后提交补登记申请,将上述股份从专用账户过户到经发行人确认的实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