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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30
《石台县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石台县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特困供养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运营水平,提高设施使用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和
2、社会稳定。二、目标任务2018年,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显著提升。全县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规范,特困集中供养水平逐步提升,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特困对象集中住养需求。三、实施内容(一)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1、保障范围。具有我县农村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
3、保供养待遇。2、供养标准。2018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财政资金在其个人财产性收入之外,确定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年补贴4400元,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按季度发放。对不能自理的五保对象(凭医学证明、劳保证明、残疾证明或能力评估证明),根据其不能自理程度、救助供养形式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具体
4、的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度失能护理标准为60元/月、重度失能护理标准为200元/月。分散供养五保护理补贴纳入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补贴一并执行。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中度失能护理标准为200元/月、重度失能护理标准为300元/月。护理补贴每年发放一次。3、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个人申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入户调查、
5、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按审
6、批程序对供养对象实行随机复核、适时调整,五保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民政局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供养对象每年都要进行抽样审核、审批。供养对象实行县、乡(镇)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镇)一柜,一村(社区)一档;县民政局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1、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
7、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被评为三星级以下的供养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完善情况,向县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更高等级评定;未达到星级评定要求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须符合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细则》规定的基本规范。2、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
8、准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064号)规定,依据等级评定结果,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按星级高低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2018年,一类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4800元/人/年;二类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人/年;三类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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