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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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历史  篇一:论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变迁  论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变迁  摘要:五保供养制度是我国农村最具有相对连续性、成熟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三个阶段,目前基本实现了从农民集体内部互助共济的传统救助模式,到以国家财政供养为主,集体保障、土地保障和社会帮扶为辅的(来自:小龙文档网: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历史)现代社会保障模式的历史性变革。XX年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国五保供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而且也标志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制

2、度的基本确立。  关键词: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社会保障  一、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产生与变革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五保对象更是作为农村最困难的群体给予高度重视。1954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宪法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而使对鳏寡孤独和残疾人的照顾实现了有法可依。  1956年1月,经最高国际会议通过,中央以草案的形式发表了《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同

3、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村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均提出要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1】。  所谓“五保供养”,是指对农村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疾人员给予衣、食、住、行、葬以及为未成年人提供受教育的权利【2】。由于农村失去双亲的未成年人即无监护人的孤儿等,在农村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小,因此,我国农村五保工作一般而言是针对农村的五保老人,顾名思义,“五保”是指对五个方面生活来源提供保障,可以概括为“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在具体方式上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所谓集中供养主要是在农村建立敬老

4、院,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集中起来,派专人对其生活给予照顾;分散供养是指对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仅仅给予经济上的援助。  由此可见,五保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对中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同时,还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以,五保制度既是社会经济制度,同时又带有一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其内容和形式都应随着社会经济状况和经济社会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变革。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五保供养水平,特别是基本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发生变化之后,它应有相应的变革,我国五保供养制度的历次变革之原因也正在于此。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可以把五保供养制

5、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6年-1978年):该阶段我国推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实行的是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原则上,五保供养资金由社队提供,但是由于我国当时优先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战略,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很少,人民公社一级的组织实际上对五保供养的资金投入非常少,五保老人的生活主要依靠生产队提供口粮和生活燃料。这期间,农村虽然非常贫穷,五保对象最基本生活还是得到保障,五保工作执行较好,其原因:一是五保工作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在政治气氛浓厚时代,具备强大思想保证;二是全能的人民公社体制为其提供组织保证。这时

6、的农村五保老人几乎做到了应保尽保。  第二阶段(1978年-XX年):1978年后,农村普遍实行土地承包,人民公社解散,建立乡(镇)村组基层组织。五保供养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出现筹资困难,五保对象的生活出现困难局面。在新形势下,国务院于1994年1月发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3】,这是我国第一部五保工作法规,规范了五保供养工作,解决了当时五保供养筹资难的问题。这一时期,五保供养工作总体上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大部分地区五保对象生活有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保经费有挪用挤占现象,经济发达地区五保对象生活有明显的改善。  第三阶段(XX年到

7、现在):经过10年的摸索,到XX年我国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出现了质的飞跃,发展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阶段,国家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在新的形势下,XX年修订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比1994年的条例,修改后的条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新条例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第二,对于供养资金的来源,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改为由地方财政统一  安排;第三,新条例采用了“契约制”,即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

8、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同时,为了改善五保对象生活条件,允许五保供养机构开展农副业生产,增加资金来源的渠道。  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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