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

ID:39301089

大小:432.00 KB

页数:61页

时间:2019-06-29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_第1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_第2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_第3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_第4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1、订立合同的步骤;2、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国际贸易合同的磋商与订立过程,包括:询盘(Inquiry);发盘(Offer);还盘(CounterOffer);和接受(Acceptance)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一、询盘1、含义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分为买方询盘、卖方询盘。2、形式形式-口头、书面,无固定格式,如电话、电传、传真、电报、书信、价目表、询价单(enquirysheet)、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2、。3、内容☆可不具备任何具体内容,仅要求对方向自己发盘;☆可试探市场,了解市场和客户对自己交易条件的反应;☆可将自己的交易条件加以说明,以尽快找到买主/卖主。4、目的探询价格或交易条件,表达与对方进行交易的愿望,诱发对方发盘。5、法律地位在法律上属于要约邀请,对询盘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询盘不是每笔交易的必经的程序,如交易双方彼此都了解情况,不需要向对方探询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则不必使用询盘,可直接向对方作出发盘。二、发盘1、含义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要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

3、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2、发盘的关系人发盘人-有效的发盘一成立,发盘人就有义务在对方接受时按发盘中规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受盘人-有权在发盘的有效期内要求对方按发盘中规定的条件与之签约;发盘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后者又称为递盘(Bid)。3、构成发盘的要件发盘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最主要内容:签订合同的主要条件,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公约》中要求发盘至少包括三个基本要素: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发盘人应明确表示愿按

4、发盘的内容订立合同。发盘一经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无需再经发盘人同意。4、发盘的生效发盘须在到达受盘人时才生效。总原则口头方式做出的发盘,自对方了解发盘内容时生效;当面递交的发盘,在交到受盘人手中时生效;邮寄方式发出的发盘,在信件到达受盘人时生效;以广告方式针对不特定人发出的发盘,在该广告被受盘人看到时生效;通过传真发出的发盘,在传真件正确完整发出后生效;中国法合同法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数据,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

5、为到达时间;“投邮主义”,发盘人将发盘发出的同时,发盘就生效;“送达主义”,发盘必须到达受盘人时才生效;5、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发盘的撤回-发盘在发出后、生效前予以撤回。不同法系的冲突:英美法-发盘原则上对发盘人无约束力,发盘人在受盘人对发盘表示接受前的任何时候都可撤回或变更其内容;大陆法-发盘对发盘人有约束力,《德国民法典》-除非发盘人在发盘中订明发盘人不受发盘的约束,则发盘人就受发盘的约束;《公约》-一项发盘,只要在尚未生效前,都可修改或撤回;只要将发盘撤回或更改通知在发盘到达或到达受盘人之前送达,发盘即可撤回或变更。发盘人撤回发盘的通知应在发盘到达受盘

6、人或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在受盘人收到发盘前,不可能考虑接受的问题,而撤回该发盘对他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发盘和发盘的撤回通知同时到达,受盘人来不及为接受该发盘做工作,撤回发盘对他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为了发生纠纷时的举证,发盘人应注意保留好发出发盘、撤回发盘的通知的证据,如邮政快件的收据、传真发出的时间记录等。6、发盘的撤销revocation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发盘撤销的法律冲突:英美法系的普通法-在受盘人表示接受前,即使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发盘人亦可随时予以撤销,但有例外:受盘人给予了对价;或发盘人以签字蜡封的特殊形式发盘;大陆法-发盘人原则上应受发盘的约束,不得随意

7、撤销发盘;德国法律规定,发盘在有效期内,或没有规定有效期,则依通常情况在可望得到答复之前不得将其撤销;法国的法律虽规定发盘在受盘人接受之前可以撤销,但若撤销不当,发盘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约》第16条:在未订立合同前,发盘可撤销,若撤销的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一些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中国法-要约可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不能撤销发盘的情况: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7、发盘的失效发盘失效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