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

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

ID:39281956

大小:4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29

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_第1页
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_第2页
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_第3页
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_第4页
资源描述:

《第七讲 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七讲宋代社会阶层的新变化一、教学目的1、通过导入,使学生思考宋代社会阶层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2、通过讲解,使学生明确宋代社会阶层变化的主要特点3、通过分析,使学生分析宋代社会阶层变化的多方面原因二、知识要点1、宋代官僚地主集团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2、租佃制及其影响3、市民阶层力量壮大的原因及影响三、教学重点、难点1、官僚地主何以取代门阀地主2、经济调整下的社会变化——从部曲佃客制到租佃制的转换3、市民的四、教学内容特点概述:流动较前代明显加大,主要表现在横向(即地区和行业间)和纵向(即统治与被统治集团)的流动

2、机会加大和速度加快。1、官僚地主基本取代门阀地主“自魏晋以来,造成门阀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废除。且科举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于世官,而门第之风亦衰。此实为中古社会上一大变革也。”——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门阀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从两汉到隋唐最为显著的选拔官员的系统,其实际影响造成国家重要的官职往往被少数姓氏家族所垄断,门阀重门第、品第,个人的出身背景对于其仕途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其本身的才能特长。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唐末五代的割据寒门的勃发,以及宋重文的统治思想,“新型士人”群体逐渐形成,门阀制度也不复存在。宋代

3、的官僚地主阶层(官户)及其来源宋朝的官户是指品官之家﹐即一品至九品的官员之家。官僚的子孙以恩荫入仕﹐即使是低级小官﹐也算官户﹔而通过出钱或纳粟买官入仕者﹐则自正七品以上﹐才算官户。官户作为宋朝地主阶级当权派的上层,是地主阶级在诊治上的代表。官户约占宋朝总户数的千分之一二。当时要成为政府官员有五种主要的途径:1、科举考试。这是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宋代科举名义上向各阶级阶层开放,登科后便授官,且人数大大超过唐代,故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2、恩荫入官。皇族、后族以及各级官员,在皇帝诞辰、大礼、身故时,都可

4、按等级不同,荫补子弟为官。3、吏人出职。4、进纳补官。百姓纳粟交钱即可买官。5、军功授官。其中,恩荫入官人数最多,当中高级官僚绝大多数为科举出身。“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通志》卷二五《氏族略第一》宋代官户的新特点:a、非身份性的官僚地主是主体:宋代官僚地主是唐五代以来庶族尤其是“衣冠户”的发展,但由于已不存在士族门阀,所以不称庶族,而称为官僚地主阶层。b、宋代官僚地主阶层不再严格区分“清浊流品”,习惯称之为“官户”(“官户”在宋仁宗以前是一种类似依附农奴或官奴婢的名称c、官僚阶层累世

5、为官的不多,普遍是“三世而衰”d、宋代官户享有的特权与唐代的品官有所不同。(唐代前期,九品以上的官员“皆为不课户”,两税法实行后,品官也开始负担两税与杂役。宋代官员的特权在法律上﹐官户也和民户中的主户一样﹐依财产多少划分户等﹐并缴纳两税和各种赋税﹐但官户可以免除大部分差役﹐有时也可免除无定时﹑无定量﹑无定类的科配。在触犯刑法时﹐官户按不同品级有议﹑请﹑减﹑赎等特权。中高级官员有荫补权﹐其子弟﹑亲戚﹑门客等不经科举考试﹐即可入仕当官。各级官员还享有朝廷颁赐的俸禄﹐这是许多官户的一项重要收入﹐特别是高级官员﹐各种

6、名目的俸禄收入非常优厚。宋朝对官户也规定了一些禁约,如禁止地方官在所任州县拥有田产﹐禁止经营场务﹑河渡﹑坑冶等等。官户一般都是官僚地主﹐很多官户还兼营商业﹐形成地主﹑官僚和商人三位一体。他们利用特权﹐兼并土地﹐隐产逃税﹐放高利贷﹐牟取商业暴利等。官僚地主抢占土地的方式主要是利用权势强占强卖民田,其次是包佃官田。吏人宋代的官与吏有严格的区别,从中央政府到地方衙门还有大量的做事人员,称为“吏人”。而且官员多是外地人,且有任期限制,吏却是本地的地头蛇,他们常与官员勾结,把持地方,故而也是地主阶级的当权派,在户籍里与

7、官员合称为形式户。2、经济制度调整下的社会流动——从部曲佃客制到租佃制部曲佃客制部曲佃客制是唐朝的制度。《唐律疏议》记载表明部曲原则上由奴婢放免而来,是私家所有,身系于主的贱人(家仆)。佃客唐以后指完全失去土地,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唐代佃客的身份是庄主的私属,可免官府的课役。遭受地主的地租和高利贷剥削,被牢牢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地位近似农奴。他们通常都是世代相袭,只有经过主人的放遣才能获得自由。国家所承认的佃客,也不能单独立户,只能附注于主人的户籍上。他们不属国家编户,“皆无课役”,不必向国家纳租服役,但终年

8、为主人耕种田地,从事杂役,以至荷戈作战。租佃制在宋代,地主的主要经营方式是封建租佃制,即将他所有的土地租给佃农耕种,从佃农身上榨取实物地租。宋代户口明白登记为主户和客户,客户是自己无田,租种地主土地者。户籍这样划分,足见租佃关系的普遍。这时官、民的土地或庄田,多租与客户佃种。宋代劳役地租的残余还存在,货币地租有了较为显著的发展。宋代客户分为两大类:坊郭客户:坊市居住的无田产的外来人户,以出卖劳动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