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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9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锦江分校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析主讲人:丁曼娟前言前言1、背景2、政策依据3、新政策解析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备案管理要求背景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以25号公告的方式发布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取代了2009年发布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新办法扩大了资产损失的范围,取消了资产损失事前审批要求,并且在某些情况下简化了对证据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将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使其自行对资产损失扣除规定的情况进行管理,但保留了对其进行
2、税务核查的权力。背景新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旧办法及国税函[2009]772号、国税函[2010]196号同时废止。新办法将适用于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及以后纳税年度。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号)对25号公告中损失确认证据进行了细化(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资料一览表),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如“损失金额较大”)。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3、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号)新政策解析—资产范围新办法扩大了资产范围在应收及预付款项类别下,增加了为其他方代垫的各类款项及企业之间往来款项增加了无形资产作为一项主要类别注:这新包括进来的资产损失长久以来都为企业所得税法认可,新办法只是对这些资产损失扣除的程序及证据资料提供了指导。新政策解析—资产损失定义根据确认情况不同,分为两种类型: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
4、生的合理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57号文和新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如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注:旧办法大致提到了损失“实际发生”及“实际确认”的区别,但并无详细解释,这两类损失基本与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对应。新办法对于这两种类型的损失作出了更正式的定义。新政策解析—损失扣除期限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年度申报扣除。在两种情况下,资产损失都必须是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才可税前扣除企业以前年度
5、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新办法:应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在特殊情况下,追补确认的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新政策解析—损失扣除期限特殊情况包括: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新政策解析—损失扣除期限老办法: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
6、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新政策解析—申报扣除程序新办法: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按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企业发生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应按会计核算科目归类汇总,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汇总申报表》,详尽反映资产损失的金额、类别、性
7、质、依据、原因及各项资产损失净额计算过程,并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备查资料表》准备相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相关表格)新政策解析—申报扣除程序企业发生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提供《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附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相关纳税资料以及《25号公告》要求的按资产损失类别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并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汇总申报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报地税机关。(相关表格)公告未涉及的资产损失事项,只要符合企业所
8、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向地税机关申报扣除。申请程序按专项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报送资料包括与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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