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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方数据[摘要]在现代化进程中,征地拆迁问题日益突出,主要是现行法律和。0政策环境难以保护被征迁者的利益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没有坚持“以人为jj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采取明晰土地产权,完善征迁制度,规范征迁行为,依法行政及建立征拆社保基金等措施来解决政迁问题。[关键词]征地拆迁被征迁者利益以人为本产权保护[中图分类号]F2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2—736i(2004)07—0084—03征地拆迁必须要“以人为本”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我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
2、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但在城市化进程中,许多权力部门打着“发展”、“群众利益”、“公益拆迁”的幌子进行暴力拆迁和强行圈地现象日益突出,这也成为当前被征迁居民和失地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们不得不反思,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地让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分享现代文明的成果。一、当前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征迁行业不规范、城镇社会保障门槛较高、现行法律和政策环境难以保护被征迁者的利益要求等
3、。‘-吕宏凯(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哲学专业,湖南长沙45105)据《南方周末》2004年5月20日报道:四川省峨眉山市峨山镇万坎村一个堪称小康家家都有漂亮小楼的村庄,因房屋被政府部门征地拆迁,导致1100多户村民“脱富致贫”,“失地、失业、失家园”,成了“下岗”农民。这些农民的房子被拆除后,镇政府只发给拆迁户每人180元“过渡费”(每人每天1元,只发半年),要拆迁户白行解决住房。许多村民只好在废墟上搭起了窝棚。他们“打工没人要、经营无门路、低保没资格”,因而成为新的困难群体。近期的江苏“铁本公司”的圈地运动、湖南嘉禾的拆迁事件等大大小小的征地拆迁事件,导致农民持续不断地集体上方,严重激
4、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据统计,从1987年至2001fV,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394.6万亩,造成至少3400万农民因征地而失去或减少了土地面积,若按中国现在的国民经济发展速度,预计到2030年非农占用耕地面积将达到5450万亩以上,失地和部分失地农民将超过7800多万人。目前全国大约有5000万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地,其中因失地而失业的农民估计不低于1200万人。因无家可归逼使他们离乡背井、流入城市,成为城市贫民的主力。这将是以后中国现代化的沉重负担。滚麓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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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霹嶷,羹Q万方数据二、没有坚持“以人为本”而导致征拆问题日益突出的原因(一)各级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征地拆迁
7、,大部分是为了“低征高出”、“以地生财”。例如,上海市开发浦东地区时,每征一亩粮田向当地农民补偿2.371元,每征一亩菜地补偿2.8万元,然后平均每亩地再投入6至7万元完成“七通一平”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发成本每亩不过10万元,但政府将开发后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工业企业时的售价却是每亩20至30万元,每亩获利高达lO至20万元,是农民获得补偿费的许多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锡文估算,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农业“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至8,000亿元的损失,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有关部门还极力压低地价,推行“廉地引商”政策,慷
8、农民的血汗利益之慨,以“改善”所谓的投资环境。他们只讲“为老板铺路”,不讲“为农民服务”,宁可得罪农民也不愿得罪投资商。目前,不管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还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一概都是由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强制性征用农村的土地,而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远少于政府收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样不平等的土地产权交换,严重损害了农民的财产权和生存发展权。而且,由于土地征用成本低,部份地方出现土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等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而且由此造成农用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不断减少,威胁我国的粮食生产安全,破坏生态环境。(二)现行法律和政策难以保护被征迁者利益,导致被征迁者处于弱势地
9、位。表面上,中国的宪法规定“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但宪法的修正案、《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对这种虚拟的所有权作了很多的限制,导致“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成为一种摆设。这些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买卖和转让土地,也不能出租和抵押土地,但国家可以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国法之外,一些由政府部门所制定的“土法”和政策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还有种种干预和限制。这样,在各类法律和法规的重重限制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徒有其名,并无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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