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

ID:39236966

大小:100.5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06-2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_第1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_第2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_第3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_第4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2010》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类案审理指南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指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部分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法律适用背景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采用列举式加兜底式的立法技术,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第十五条采用列举式,规定了“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第十六条采用列举式,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在全面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的形式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济权与经济补偿权,体现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其中第十四条第

2、(一)项的规定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工伤认定的最基本的情形,该情形原则性地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基本要素;第(二)、(三)、(五)、(六)项的规定是对第(一)项规定的拓展,拓展的原因在于若严格苛求第(一)项规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则工伤认定的范围过于狭窄;第(四)项规定是例外性规定;第(七)项规定是兜底条款,为工伤认定的开放性做了准备。“视同工伤”的情形,是因为所列举之情形在本质上不宜认定为工伤,但鉴于所列举之情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工作存在着

3、一定的联系,为了充分保障受伤职工的利益,从而作为工伤对待,以工伤的标准弥补其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则纯属违背工伤保险制度立法初衷的行为,这些情形因其与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相去甚远,故通过否定性的规定,以明确保护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在我国,用工主体十分复杂,用工形式千变万化,发生伤害的时间、地点、原因也各有不同,且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寄希望制定一部无比详尽的成文法解决所有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绝不现实。且由于成文法所固有的宏观性和抽象性特点,实践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面对复杂的社

4、会情势进行认定或裁判时,有时也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甚至有时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因此,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适用法律时,我们不仅要用文意解释(包括扩张解释和缩小解释),从法律规范的语言逻辑出发理解法律;而且要采用目的解释法、历史解释法,通过剖析工伤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更加深切地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原因和基本功能;甚至运用比较分析法,通过与域外工伤保险制度的对比,了解全球背景下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惟如此,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益保障需求。一、工伤保险

5、制度的起源1、民事侵权赔偿阶段——雇主或其他加害人有过错方能请求损害赔偿。2、雇主责任保险阶段——雇主承担劳工损害事故赔偿责任。二、工伤保险制度的产生1、德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推出社会保险计划的国家。2、19世纪末期,其它工业国家开始建立社会职业伤害保险法律制度,逐渐完成了由雇主责任制向职业伤害社会保险制度的转变。3、国际劳工组织努力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在全世界的推广和实施。三、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一)工伤保险制度的演变221、职业风险理论对侵权责任原则的替代,使得工伤保险补偿的功能初显。在工业化初期,工伤事故采用侵

6、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原告可以证明被告的过错或过失导致其损害,同时他们没有因自己的过错促成这一伤害,法律才允许原告获得损害赔偿。采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受伤者要证明雇主的过错十分困难。因此,该原则导致了严重的不公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取而代之的是职业风险原则。该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使用人力和机器进行经济活动的雇主,要建立一个负责支付工伤费用的机构,不论工伤是出自工人自身疏忽还是出自他人的过错,都要给予补偿。按照该理论,受伤职工可以就其履行工作义务时发生的事故获得确定与有限的补偿,而不论他们是否可以证明雇主的过失。这

7、一时期的工伤保险补偿往往是由雇主承担。其功能有两项:一是从经济上督促雇主改善劳动保护条件,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二是给受伤职工及其家庭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以解决其医疗和生活方面的经济困难。2、工伤保险补偿责任从个体责任向集体责任的转变催生风险分散功能。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德国、法国、奥地利、英国等国家相继实施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补偿责任开始从个体责任向集体责任转变。工伤保险的建立对于缓解因工伤引起的社会矛盾,减轻企业工伤赔付风险,提高工伤保险补偿能力,避免劳资对立,保障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

8、义。工伤保险的第一项积极功能即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功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3、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强调预防优先、康复优先。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初期,仅企业意外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以后逐步发展到包括疾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的功能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初期的对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保障功能发展到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功能;从重生活保障发展到更重工伤预防和身体康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