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720106
大小:237.51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9-06-18
《《合同的保全》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为保护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务人不当行为的损害而对合同债权人采取一定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特征1、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第六章合同的保全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特征: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是通过债权人向法院请求的方式行使的37/16/2021丙甲乙欠10万欠10万代位权代位权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间存在合法
2、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3)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如: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乙没有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1万元贷款,现乙正在起诉丙。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具有人身性。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如:乙欠甲债务2000元到期未还,乙没有其他财产,但丙欠乙退休金3000元,乙到期未主
3、张。问:甲能否对丙行使代位权?(5)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故有保全的必要。如: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也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67/16/2021代位权的行使1、应向人民法院请求,即只能以诉讼方式行使;2、行使范围以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进行代位诉讼的若干问题代位权成立效力: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而不能向债务人履行。该履行产生两个效果: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消灭;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相应消灭。债权人请求数额:以债权为
4、限,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务。如: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5万元贷款,到期也未还,乙未主张。先甲诉丙至法院,标的10万元,胜诉。问:丙应向谁清偿?该清偿行为的效力如何?假设丙欠乙贷款之债7万元,问:甲诉丙的最高额请求是多少?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相关的权利1、抗辩权2、抵销权(针对债务人的债权)某信托投资公司与神丰公司于2004年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该投资公司借款300万元借给神丰公司,预期自合同订立起到2004年10月底。直到2005年1月份,神丰公司仍然未归还此笔款项。经查账,神丰公司帐上仅有80万元,不足以清偿借款。
5、又获悉,神丰公司曾借款300万元给宏发公司,约定2004年7月还款,迟迟未归,也未见神丰公司催讨。投资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神丰公司对宏发公司的债权。法院经审理过程中,又有申态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提出神丰公司欠该公司的100万元,若投资公司代位获偿,该300万元由投资公司与申态公司按比例受偿。法院经审理认为,信托投资公司提出诉请,要求行使神丰公司对宏发公司债权的行为,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但是信托投资公司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申态公司可以从中和投资公司按比例赔偿。二、债权人的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概念这里所说的撤销权,是保全权的一种,
6、为区别合同撤销权,可称为保全撤销权。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减少财产以至危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二)撤销权行使的效果:在于债务人财产的回归,债权人并不直接获得财产。(三)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4、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5、债务人有偿转让财产时,第三人须有过错(四)可行使撤销权的几种情况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以明显
7、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4、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5.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1.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0万元,也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的债务,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2.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间债的情况。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3.设例2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的纠葛。
8、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4.设例2中乙赠予汽车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1.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