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江南的水利单位与地方制度以常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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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江南的水利单位与地方制度:以常熟为例王建革上海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200433发表于《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165-179页。[内容摘要]江南水利自五代以后,就形成了官方与乡村相分责的二元体制,官方理干河,民间理枝河并筑圩岸。明代常熟的水利社会的单位规模与江南社会基层水利的变化相一致。江南水利在塘长制崩溃之后,基层水利失控,有为的水利官员才借着水利工程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以恢复水利体制。常熟的水利行政实际上与赋税制度的单位相一致,到明末,耿橘他选择了“区”作为水利单位,并以此基础上整合了枝河流域的水利工程,重筑了

2、自然圩以基础的共同体社会和县域水利集权。关键词:耿橘单位自然圩日本学者对历史时期江南水利社会定性为水利共同体社会,长濑守等人通过宋元时期的江南社会的分析,构建出一个包括村庄、阶级、国家权力、自律性等等定义的水利共同体社会,基本上将编民单位的都、区、图、里、甲基本上等同于水利共同体的单元。国家重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宋代以来长江三角洲环境变迁史研究”,批准号:09&ZD068;长濑守:《宋元水利史研究》,东京:国书刊行会,昭和五十八年,第14-15页。西冈弘晃:《宋代苏州にぉはる浦塘管理と圩田构筑》,于中国水利史研究会编:《中国水利史

3、论集》,国书刊行会,昭和56年,第122-154页。这种定义常常抹杀了水利共同体的地缘特征,欧洲的共同体有教会和公地,其共同习惯也是有乡村界限的共同习惯。中国很早就没有公地了,北方的村庄具有一定的共同体地缘特点。江南水网区的村庄多是散庄,村庄难成依托对象,有依托性质的是河道与圩岸。费孝通观察到村庄范围内的水面权力、水栅,争水与排水诸问题,他的共同体理论基本上基于一个自然圩的单位。费孝通:《江村经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40-144,155-156页。实际上,共同体讨论的核心应集中在自然圩与地域水利的关系。五代时期的

4、水网以大圩为单位,每一个自然大圩也是一个水利社会单位。“方是时也,田各成圩,圩必有长。每一年或二年,率逐圩之人,修筑堤防,浚治浦港。”[宋]范成大撰,陆振岳点校:范成大:《吴郡志》卷十九,水利上,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70页。宋元时期,大圩体制遭到破坏,水网也随之发生变化,演变为复杂的干枝体系。地域社会不再依托大圩,而是依托一个地域内所有的圩田与河道。自然圩以及之上的都、图社会,以及一条河流以内的社会,往往成为水利与社会的整合单位。国家与社会的种种关系和官民分野常在这些单位中表达。河道治理如何运作?官方与乡村如何在

5、河道、圩田体系中分割责任?这些研究都涉及基层水利社会单元的变化。本文立足于常熟县的个案研究,试图对水利社会单元与基层水网所涉及的区域社会作详细的研究,以期揭示太湖水网体系中生态环境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万历年间,耿橘在常熟兴治水利,编篡有《常熟县水利全书》,此书篇幅较大,各类丛书未将其收录,虽然部分内容为许多农书和水利书引录,全书仍以抄本问世。由于这部书详细到每一个区,甚至每一个圩,对水利单位的研究非常有益。13一官民分责明代社会江南的基层水利社会所负责的水利责任不单是筑圩,还有浚河与筑坝、闸,仍守着宋代以来筑圩、浚河、修闸的三合一治

6、理模式。其中筑圩所需要区域组织规模最小,浚河往往需要更大的规模,干河需要一个县或几个县的协调才能完成。一条泾或一条浜,一个都、区,或一个里甲规模的组织即可完成。干河不整,水网紊乱,水灾频仍,同时,支河不整,干河也无法得到治理。江南水利社会存在着一个非常相互依存的国家与乡村的关系。正是这种差异,需要不同规模的官民分野。这种制度源远流长,五代时期和以前的屯田时期,圩田之上的有着强大的水利集权,治田与治河紧密地结合。吴越的水利集权使各大圩四周就是国家之河,圩外河修好了,整体上的河网也畅通了。各个重要的区域又有官方和军队把持,水利行政在集

7、权下管理有序。只是这种区域水利集权在宋一统后崩溃了,大一统的国家只重控制,不像吴越那样重视管理,而吴越重视管理也是因为水利营田是唯一的税收来源。宋代治水的只是县以上的区域行政长官间歇地为运河水道不通而修浚,集权松散,郏亶言:“自国朝统御以来,百余年间,除十数条大者间或浚治外,其余塘浦,官中则不曾浚治。”[宋]范成大撰,陆振岳点校:《吴郡志》卷十九,水利上,第279页。出现了圩崩河淤的现象。后期逐步开始重视农田河道的治理,也只在官方的干河修浚上,尽管如此,官方的行动都要求相应的乡村社会与之配合,治河与治岸并重。“嘉祐三年,转运使沈立

8、开昆山之顾浦,颇为深浚;五年转运使王纯臣建议请令苏湖常秀脩作田塍,位位相接,以御风涛。”上一位治了河,下一位必须治岸。正德《姑苏志》卷十一,水利上。只是国家力量常常无法深入基层的塍岸建设。在这种形势下,官方逐步固定出一套官民分责的管理制度。赵霖治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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