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舆论形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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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公共舆论形态第一节媒介舆论——公共舆论的主要形态媒介舆论的含义媒介舆论的特点媒介舆论使人们的意见和议论摆脱了“道听途说”的阶段媒介舆论的表达具有间接性媒介舆论表现形态具有多样性媒介舆论传播的开放性意见整合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媒介舆论活动具有权威性媒介舆论在整个社会舆论中的地位1、媒介舆论的含义媒介舆论是指通过媒介的信息传播活动而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舆论,它包括各种传播媒介,尤其是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刊登的言论、来信、社会讨论、社会调查、民意测验等。为什么把媒介舆论看作是公共舆论:首先,媒介

2、舆论是公共舆论的重要形态。这是因为,媒介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必须尽可能与公众的人之相一致,尽可能赢得公众的认同。否则,它就可能失去读者。其次,媒介舆论的内容往往为大多数人所关心的公共事务。而且,媒介舆论一般在特定的时间内都会形成对某些问题的集中报道,从而使同一内容不间断地进入受众的视野,使处于不同地理环境的人对同一社会问题可能在思想感觉上遥相呼应。再次,媒介舆论不仅自身存在着某种一致性,而且还有促成某种一致性的力量。最后,媒介舆论表现为一种约定俗成。媒介舆论的形成方式:一是无意识的,即通过大众传

3、播媒介传递信息,在社会群体中引起的舆论;二是有意识的,即媒介通过设置议程来形成舆论。而设置议题也有两种方式,一是自上而下的通过调查性报告和新闻评论进行报道,和目标性运作有接近之处;另一个办法是以公众议题为中心,自下而上的讨论议题,形成舆论。2、媒介舆论的特点(1)使原生态意见上升到理性阶段(原生态意见的特点: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就事论事,缺乏深度;摇摆不定,见风使舵)A、新闻报道为舆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事实基础;B、媒介舆论与新闻报道一样,总是力图达到“本质真实”;C、一种意见或事实公开出来,就

4、等于把它交给公众去评判,人为操纵就基本上不大可能。保留刑事处罚权是一种权力恫吓安徽省五河县两名教师因不满上级指定的校长任命考核,编发手机短信给县里有关部门领导。两教师不但因此遭遇降级、撤职处分,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公安部门还留下一个“保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权力”的尾巴。不知道“保留刑事处罚的权力”是一种什么权。《刑法》对刑事处罚的规定应该是触犯哪一条便按照那一条去处罚。如何处罚,处罚到什么程度,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并没有保留处罚权之说。公安部门之所以抛出这句话,不外乎两层含意:其一,玩弄法

5、律。法律本来是严肃的,伸缩性有限。但在一些司法人员手里,却变成可以任意伸缩的橡皮筋。所以,抛出“保留刑事处罚的权力”并非戏言,而是一种完全可以操弄的权力。因为,在法律可以被玩弄的前提下,是否移送起诉不是涉嫌犯罪的证据,而是他们这些侦办人员的态度。其二,恐吓他人。“保留刑事处罚的权力”,听起来像外交辞令,实则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恐吓,并达到恐吓更多人的目的。“打老虎不如吓老虎”。如果将当事人恐吓住了,还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五河县查办这两名教师时,全县人人自危。此前“彭水诗案”已经证明是一起错案。现

6、在是法治社会,违法办错案最终还得认错,更何况恐吓不可能吓退人们争取合法权益的决心。卡拉OK使用费标准公布本报讯(记者王荟)国家版权局昨日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公告称,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按目前的安排,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将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

7、具体情况再逐步推进。针对媒体关注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目前的合法身份问题,国家版权局表示,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经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版权局表示,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修改并重新上报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国家版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

8、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国家版权局成了娱乐行业的包租人?国家版权局正在尽力让自己的行政管理者形象变得模糊。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维护著作权人权益的行为,遭遇到卡拉OK业主与协会的抵抗风潮,试点的京沪穗三地业主已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并在法理上逐条驳斥了国家版权局所属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制订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让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尴尬的是,后者的反弹被市场普遍视为法制与市场力量的胜利,是对行政设租与行政乱收费的抵制,受到法学界与舆论的声援。保护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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