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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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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存在的法律问题【摘要】人体器官移植的飞速发展,给无数患者带来了重生的福音。由于受各种社会、伦理道德,特别是法律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存在着诸多问题,为避免矛盾的深化,我们应通过构建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器官移植立法的完善,从而为最终达到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本文将从分析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原因入手,从法律角度提出人体器官移植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案。【Abstract】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humanorgantransplantation,thegosp
2、elisbroughttocountlesspatients.Becauseofvarioussocial,ethicalandlegalfactors,weshouldestablishandperfecttherelevantlawsandregulations.Thisarticlewillproposethelegalproblemsandsolutionsfromthepointofviewoflaw.【关键词】器官移植;法律;人权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进步标志着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力的改变标志着社会的进步,所以科技能推动
3、社会进步,是人类文明的阶梯和标志!科学技术,尤其是高新科学技术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第一生产力,成为增强综合国力的核心资源、战略资源、是一种能够产生高附加值的财富,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科技给我们带来日新月集的变化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社会伦理道德,法律法规带来了新问题。在生命科学领域,从第一个克隆羊多利开始,不断涌现的新技术一次次超出了人们观念的认识,超过了道德伦理的界限,超过了法律的规范。器官移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在给患者带来福音的同时,也触及了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在这里,笔者对人体
4、器官移植的法律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立法探讨,同时也对人体器官移植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了一些预测和建议,希望能为人体器官移植法律的出台和实践工作的顺利展开提出一点自己的思考。一、器官移植概述器官移植,是指将健康器官移植到另一个个体内,并使之迅速恢复功能的手术。器官移植的目的是代替因致命性疾病而丧失功能的器官,使被移植个体能重新拥有相应器官,并正常工作。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肾、心、肝、胰腺与胰岛、甲状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自1954年肾移植在美国波士顿获得成功以来,人类已能移植除了人脑外几乎所有的重要组织和器官。二、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现状我
5、国器官移植活动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与国外相比起步稍晚了一些,但发展较快。我国现在已经开展了从肾移植、肝移植、心肺移植,到胰岛素、脾移植,以及骨髓、胸腺移植。2009年8月25日,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公布了一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施行了86800例肾脏移植,14643例肝脏移植,717例心脏移植,165例肺脏移植,17例小肠移植以及209例胰肾联合移植【1】。中国飞速发展的移植技术并未真正带动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立法研究的步伐。首先,内地立法不仅要晚于西方国家,同时也要晚于港澳台地区;其次,从
6、立法层级看,地方法规层出不穷,而我国尚无统一性法律,仅有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关于京津沪等大城市率先进行捐献遗体器官立法的建议”之议案在1996年由108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起后【2】,器官移植立法开始得到关注,中国一些省市器官移植自主立法的探索之路就此开始。2000年,上海市开创立法之先河,颁布了《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2003年8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正式出台,这是中国内地首部专门规制人体器官移植的地方性法规。2006年卫生部制定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人
7、体器官移植条例》这两个法规的出台实施,结束了器官移植领域的法律空白,尽管这两个法规只适用于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的移植,不适用于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但是从立法上扭转地方各自为政导致规定不统一的局面,也为解决实践中各种法律纠纷给予了权威性标准。与国外相比,我国器官移植法由于立法较晚,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当代器官移植立法上关注权益保护的价值取向,在立法目的上比较注重器官捐赠者的权益保护。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地方上,《天津市人体器
8、官捐赠条例》规定了“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献人的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深圳条例》突出了“为恢复人体器官功能或者挽救生命,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行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者和接受人体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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