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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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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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各类矛盾丛生,有各种社会个体之间的矛盾,也有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的矛盾。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需要正确、妥善地处理各类经济矛盾,平衡各种经济行为,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协调和处理好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意志、行为和利益的矛盾。所谓平衡协调,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保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平衡协调既是经

2、济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是由经济法的社会性和公私交融性所决定的一项普遍原则,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经济法所共同遵循的一项主导性原则。在当今世界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背景下,中国要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就必须在以国内的稳定为前提的情况下,不断地改善和提高我国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和能力,然而,我国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的管理者显然对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重要性还缺乏应有的认识,例如: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某些部门行业长期垄断,损害了普通百姓的消费权益,阻碍了该行业通过物竞天择、优

3、胜劣汰法则的公平竞争原则来实现自身更大的发展,也有损于中国在世界的经济民主形象。和谐的经济环境是我国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基本要求,是我国要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得到国际社会认同的基本要求,更是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和谐,首先就必须先协调。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经济的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带来的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经常发生。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和谐,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是不行的,相反,它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因而,市场需要法律的引导

4、和规范,需要政策来进行适度的调整。一个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应该是政府与市场、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协调发展。第一,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是对资源的协调配置。个人认为,经济法所处理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辅之以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由于经济法具有经济主导性的特征,也是国家干预,从事经济活动,参与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许多人认为经济法就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其理由是,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干预市场经济,经济法也只是规范市场的法律,经济法作为政府干预之法,解决了法律手段和经

5、济政策的矛盾,既可以保证政府以法律方式干预经济活动,又能保障政府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采取灵活的经济政策调节市场。然而,仅仅把经济法看作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我觉得,它并没有真正地理解目前在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经济法的本质,而且,“政府干预经济之法”也不能囊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理论基石。要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和谐,首先必须规范政府,这是法律的至高性所在,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而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原则,处理的就不仅仅是市场主体单方,而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刚刚脱离计划经济的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存在着结构上的许多缺陷,市场对资源

6、的基础性配置功能离不开国家对经济的引导和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政府参与经济活动,与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而对市场经济权能的差别也决定了政府与一般市场主体身份的不平等性,权力与利益冲突的时候,特别需要高于二者之上的法律来规制和协调,而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协调和谐,因此可以说,是“法律规范政府”,而非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一方面,我们要防止某些政府部门或者代表假借国家、社会的名义,而只顾及维护局部的私利,非法干预正常的市场调节机制,从而影响了整体经济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因市场机制缺陷而带来

7、的一系列问题,比如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垄断、私权利被滥用造成的社会不公,直至最后出现严重的经济危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府与市场两个主体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排斥、相互争权的关系,两者实际上是可以相互弥补对方的不足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就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改善表明,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这只无形的手,政府更是离不开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第二,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是国内市场主体与国外市场主体,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以及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之间的市场主体关系的和谐。市场主体关系包括市场竞争主体间的关系和市场经营主体与投资主体、消费主体之间的关系。市场主体在经

8、营的过程中本应以公平竞争的理念参与市场活动,但是由于资源的分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这种理念并不会自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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