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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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适用会计规范简介 目前,我国企业执行的会计规范主要分为两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财政部第33号令,2007年1月1日适用于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38项具体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文,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二、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由三大体系构成,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但具体执行中还应包括13个行业会计制度。   

2、 (1)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除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所有企业。但应注意上市公司以及执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目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1月1日起执行)、200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另外,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

3、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1月27日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2007年1月1日废止,转而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3)《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4月27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小企业的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

4、《小企业会计制度》。 2003年2月1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对中小企业标准进行了界定。 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

5、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

6、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食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

7、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上述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 注意:经营规模的变化是否需要会计制度的调整?①当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该企业年末时是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需要追溯调整?②当年初为小企业,若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则年末不论企业规模是否变化都无需调整;若年度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中型企业,则年末是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8、   根据“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更,这样,企业前后各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使原先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受到影响时,才使企业有理由进行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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