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ID:38389457

大小:2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11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_第1页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_第2页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_第3页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_第4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设厅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暂行)》,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及提供有关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企业。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注册资本、资金状况、专业技术及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技术装备、工程业绩和承包经营能力等条件。企业按照其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工程活动。第四条江苏省建设厅主管全省城市园林

2、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各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质等级及审批第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资质标准按照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执行。四级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一)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近2年承担过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的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的职称。(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

3、以上,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1人。(四)企业专业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假山工、水景工、电工等;主要技术工种50%以上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五)企业具有修剪车、各种工程模具、模板、微机等设备。(六)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4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40万元以上。无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申报资质,对企业的工程业绩不做考核。第六条 一级企业可在全国承包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可从事城市绿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业务。二级企业可跨省区承包50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综

4、合工程施工,可从事城市绿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业务。三级企业可在省内承包20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四级企业可在企业所在省辖市范围内承包2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第七条 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一级资质由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建设厅审核,报国家建设部审批、发证。二级资质由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建设厅审批、发证,报国家建设部备案。三级、四级企业由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建设厅备案。第八条 二级企业资质每半年审批一次。各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1月、8月的2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

5、、附件材料一份)报省建设厅,参加该次审批。第九条 江苏省建设厅成立省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负责我省园林绿化一级、二级资质的具体审核、审批工作。三、四级企业审批程序和办法由各省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 申请一、二级资质的企业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级资质一式四份,二级资质一式三份);(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有关证明;(三)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技术人员名册及"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四)企业项目经理名册及"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培训合格

6、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五)企业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名册及"二证"复印件(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六)企业员工名册及员工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当地劳动部门鉴证);(七)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净值和流动资金等的验资报告;(八)企业主要设备情况(帐册、发票等复印件);(九)企业工程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决算、验收报告、质检报告及照片等);(十)企业现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十一)其它证明材料等。(二)至(十一)项为申报资质的附件材料,应统一装订成册(A4大小)上报。第十一条 企业资质申报中的有关问题:(一)申报资质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是施工经营实体。(二)企业申报园林绿化二级资质,需有园林绿化三级资质(不含试行)运营满两年的经历。(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经济、财务负责人应为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外聘或兼职,也不得互相兼任。(四)外聘人员不得超过企业有职称人员总数的15%,其中主专业人员原则上不得外聘。外聘人员应与企业签定两年以上、岗位责任明确的聘用合同,在职人员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五)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生产、财务统计报表制度。考核企业近两年施工产值,以报表为依据。第三章 资质管理第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筑施工,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

8、门申请资质等级,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无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申报资质,由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