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实施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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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遂府办函〔2010〕276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遂宁市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五届第64次常务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9遂宁市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四

2、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遂委发〔2009〕1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服务、监督管理及政策扶持。本细则所称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是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第三条民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当地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基础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第四条民

3、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设立在本地区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审批、管理、监督和检查。第五条申请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9(一)申办人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床位数在50张以上;(三)有与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建设和营运资金保证;(四)选址应当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要求,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建筑设计符合服务对象特点;(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第六条申请兴办民办

4、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报告;(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3)拟设福利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4)拟设福利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服务科室和床位编制;(5)拟设福利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6)拟设福利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7)拟设福利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福利机构的关系和影响;(8)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

5、、注册资金(资本);(9)拟设福利机构的投资预算表;(三)拟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名称及章程草案;(四)第五条规定的有关兴办条件的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9第七条民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区域设置规划及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权限予以审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拟建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县民政主管部门和市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拟设床位数在200张(含200张)以内的,区县民政部门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拟设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由市民政部门审批,报省民

6、政厅备案。第八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经审批同意筹办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筹建期限为1年,逾期未开工建设的,自行失效;不同意兴办的,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第九条经同意筹办的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批准申办的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第十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

7、证书》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9(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八)万元以上设备清单;(九)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第十一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

8、设置和行业服务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施行前已执业的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应按规定,向市或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补充申请领取。第十三条获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社会力量兴办的民办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享受以下政策扶持。(一)在水电气及通讯方面。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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