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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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教育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实施细则   我校自2003年秋季开办的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将于2006年春季学期进行首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为保证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质量,组织实施好本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工作,在中央电大小学教育专业(本科)集中时间环节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各试点电大相应工作的依据。一、毕业实践环节的内容和目的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实践环节是本专业教育的最后一个教学阶段,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本专业教育实践环

2、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意见。  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实践环节包括教育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部分,共计8学分,其中教育实践(毕业实习)为4学分,毕业论文为4学分。  根据本专业的总体培养目标,教育实践环节应达到以下目的:  第一,注重学生运用本专业所学理论,在小学教育教学中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培养学生获取、利用和分析教育教学有益信息的能力。  第三,注重学生基本科学研究思维和严谨科研作风的养成。  第四,使学生熟悉毕业论文的撰写,并能够独立撰写毕业论文。  第五,使学生在基本科学思维和科研作风养成的前提下,能够独立完成毕

3、业论文。二、教育实践  教育实践是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对学生已学学科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加强学生对教育教学的深入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教育教学的各个层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并为学生毕业后更好地投入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一)形式和内容  1.形式·社会调查·学校实践·教育机构实习  2.内容  (1)小学教学实践操作及要求  (2)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课堂教学的整合  (3)小学课堂教学的设计与评价  (4)小学各科教学实践  (5)班主任工作实践:·学生个案调查及研究·学生成长跟踪调查  (6)其他实践·小学德育工作实践·课

4、外活动组织实践·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实践·小学教育教学诊断实践  (二)安排和要求  凡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学分6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加教育实践(毕业实习)。  1.具体安排·学习教学大纲以及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明确课程性质及教学目标;·在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引导下,自主学习文字教材和录像教材,集中辅导并复习科学研究方法,了解小学教学改革情况;·通过学习掌握教育实践的要求和毕业论文的撰写,确定实践目标、内容,并制定选题研究范围;·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教育实践,完成教育行动研究报告。2.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电大实际情况,教育实践的形式定为社会调查报告。·

5、社会调查报告撰写的内容包括:社会调查的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调查对象、调查过程、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收集到的主要材料及其分析、研究结论及自己的收获与学习体会等。·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研究方法适当合理,资料与数据可靠,统计处理得当,计算准确,图表正确美观。·学生在教育实践的学期内完成调查报告。实践报告由学生独立完成,行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指导教师  1.担任资格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教师承担。鉴于本专业的实际,在部分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可以由少量初级职称教师担任,但必须达到本科和本科以

6、上学历或者从事两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  2.职责·根据本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选题,指导学生解决毕业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指导学生完成教育实践报告;·针对学生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给出教育实践评定成绩。·指导教师的工作要相对集中、数量适当,满足中央电大同意要求的“同届”指导学生总数不能超过“兼职15名,专职20名”的限制条件。  (四)成绩评定与验收  评定是对学生

7、教育实践状况的全面考察,也是对学生专业能力的一种考核方式。  1.教育实践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由教学点初审,电大分校复审,省级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  2.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  3.社会调查报告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4.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没有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教育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书面材料或成绩不合格者、抄袭造假者等,按不及格处理。  5.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到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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