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23依法行使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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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依法行使财产权1、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2、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3、规定财产权的范围:狭义:广义:财产权~物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他物权2007年3月19日胡锦涛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相关链接: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2、不得侵犯。”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拆迁钉子户吴苹露出她的法宝一本宪法面对最后通牒,男主人奋勇攀登插旗守孤岛请你代表房管局和该钉子户分别陈述自己的理由。3月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物权法》的最大缺陷

3、,就是没有确定明确的公益框架,没有规定确认公益的合法渠道与合法程序,只能承认财产的合法归属权利,却无法真正保护财产的合法归属权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一、所有权1、含义: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一物一权)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2、主体:3、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动产、不动产、特殊动产)P24三个镜头探究案例分析房屋的买卖:房屋属于不动产,需以产权登记为其所有权转让的必要条件。该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小刘名下,所以他能够取得所有权。小丁尽管

4、订立合同在先,甚至已经拿到钥匙入住该房,但并不能对抗刘阳。小王一屋二卖,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他应当退还丁林购房款项,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案例分析轿车的买卖:轿车是动产,但法律同样规定了其所有权转移必须以产权登记过户为条件。因此,车主小钱作为该轿车的所有权人,能够向小冯追索该车。小冯可以向小孙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案例分析电脑的买卖:电脑属于动产,且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因此,此类动产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而且,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即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该男子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

5、相应的款项,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但是,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这台电脑是赃物,并不适用于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一、所有权1、含义: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一物一权)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2、主体:3、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动产、不动产、特殊动产)4、共有关系: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张某出资3000元,李某出资2000元,合伙买了一匹马,用于运输经营,他们没有约定应有份额。——二人享有的价值份额是6∶4。即他们按照份额对整匹马享有权利,并按照份额承担义务(如分担饲养费)。

6、典型的共同共有,如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家庭财产共同共有、合伙财产共同共有、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等。提问:共同共有有无应有份额,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应当如何区分?——按份共有的应有份额,是显著份额,共同共有的份额,是潜在份额。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就可以自由处分,而共同共有的份额,不得自由处分。共同共有期间的份额,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份额的作用一般不能显现出来,共有人不得随意处分;到共有关系结束时,份额才能显现作用。比如合伙财产,在合伙期间,合伙人不得自由处分。在散伙时,潜在的份额起作用。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如此。二、物尽其用——用益物权1、含义以财产的使用收益

7、为目的的物权2、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1、含义: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财产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种类:抵押权与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留置权是在特定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动存在的,无需约定。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①抵押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并不发生质权的效力。②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就是动产;③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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