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经济法》第十三章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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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专利法Sec.1知识产权概述一、概念指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的一种专有权利。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明确指出:“犹如动产和不动产一样,思想也是一种财产。”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尔认为:“科学技术、产业领域中智力劳动成果是一种既不能归入物权也不能归入债权的财产。”二、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

2、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三、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

3、,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四、当代知识产权发展简况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

4、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五、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通过互惠保护,双边条约保护和国际公约保护三种途径实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3月20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1886年9月9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年4月14日)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7月24日)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1989年5月26日)TRIPS(1994)六、国内立法渊源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

5、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Sec.2专利法一、专利的

6、含义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发明创造的归属问题和利用问题。专利制度:是国家对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保护制度。专利法立法状况: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2年9月4号进行第一次修正;2000年8月25日进行第二次修正。2008年12月27日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与09年10月1日实施;1985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并经过了199.12.21;200

7、1.06.15;2002.12.28三次修正;二、专利的主体和客体(一)主体:即专利权人,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对于外国人申请专利权问题1.国民待遇原则2.对等原则3.必须在申请国有住所的外国人或有营业所的外国法人;4.无条件的国民待遇;我国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几个规定: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

8、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根据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违反此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4.职务发明创造: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力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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