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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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婚姻的成立与效力第一节婚姻的成立第二节与结婚制度相关的规定第三节婚姻的效力第一节婚姻的成立结婚制度概述结婚要件结婚程序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一、结婚制度概述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结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男女双方结婚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结婚行为的结果是确立夫妻关系二、结婚要件结婚的必备要件: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结婚的禁止条件: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禁止一定疾

2、病的人结婚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己身女儿外孙外孙女外曾孙外曾孙女外玄孙外玄孙女孙女孙子儿子曾孙女曾孙玄孙女玄孙姐-妹兄-弟侄子外甥侄女外甥女表兄弟表姐妹堂兄弟堂姐妹表兄弟表姐妹表兄弟表姐妹己身姨母舅父姑母伯叔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外高祖父母一(1)二三四五(2)(3)(4)(5)课堂案例:张某,未婚,与姑姑的养女(表妹)在进修业余大学的学习中,逐渐产生爱慕之情,二人打算结婚,但有人说,表兄妹之间不可以结婚,对吗?王某与表哥的女儿在同一乡镇企业中工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建立了

3、深厚的感情,准备结婚。二人能否结婚?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身体方面的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精神方面的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结婚程序结婚的程序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指法律规定结婚必须采取的形式。登记制仪式制登记与仪式结合制我国结婚登记制度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程序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出具: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

4、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关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由双方当事人自主自愿选择,不是必须提交的材料。审查登记符合结婚条件,发给结婚证。不予登记: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由于欠缺婚姻成立的有效要件,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重婚的,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5、;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主体和宣告机关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一般欠缺婚姻有效要件而经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宣告撤销,丧失婚姻效力的一种形式。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撤销婚姻的原因只限于因胁迫结婚的一种情形,其他情形均不得撤销。撤销婚姻的申请权人只限于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而不能是其他人。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人是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有时效限制,即撤销申请权人提出申请的期限必须是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被确认无效、被撤销的效力被确认为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后,具有溯及力,至始无效。至始无效意味着双方之间没有

6、存在过夫妻关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相关问题。财产的处理: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按照共同共有处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归其所有。对于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分配,当事人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依法判决,判决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子女问题的处理。案例分析16岁的女孩金与明开始恋爱,从此两人开始出双入对,过起了同居生活,在外人眼里俨然一对小夫妻。17岁的时候金生下一子。而最后明却与别的女人结了婚。后来,20岁的金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与明的同居关系,同时判令孩子由自己抚养,由明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

7、8岁,并平均分割家庭财产。同时金以重婚罪将明推上了法庭……明是否构成重婚罪?金主张一平分家庭财产是否成立。如孩子由金抚养,明应否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支付至什么时候?第二节与结婚制度相关的规定婚约事实婚姻一、婚约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作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成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未婚夫妻。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经程序,法律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婚约为非要式法律行为。婚约不得请求强迫履行,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对因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区别对待。《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关于婚约的规定

8、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2、3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案例分析王某与叶某是大学同班同学,恋爱关系。王某为独生女,叶某经常去王家帮忙。2002年春节,二人订婚,王家欲购买一处经济适用房给二人结婚作新房,王家出资25万,欲贷款5万,叶某主动提出,根据农村风俗,结婚时要给女方彩礼,叶父母东挪西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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