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各种疑难问题的问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各种疑难问题的问答

ID:38269227

大小:2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6-07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各种疑难问题的问答_第1页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各种疑难问题的问答_第2页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各种疑难问题的问答_第3页
资源描述: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各种疑难问题的问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各种疑难问题的问答1、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后因用人单位不录用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

2、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上述规定,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至用工之日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尚未建立劳动关系。但因双方对是否应该录用有争议,属于“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由劳动仲裁部门来处理。但毕竟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不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来确定民事责任,而应当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方则应

3、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则应按照缔约过失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和劳动合同法中的违约金性质不同,属于民事违约赔偿责任。综上,对订立劳动和合同但未予录用发生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不需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应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2、问: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但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可否辞退拒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不支付经济补偿?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依法向劳

4、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所以,据此规定,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予以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3、问:劳动者入职第三个月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的工资应否支付二倍?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入职第三个月才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月的工资无需支付二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