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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18》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经2010年11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行为的管理,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
2、益。第三条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第二章接待工作机构及人员第五条董事会办公室为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无权接待。第六条对于来
3、访的特定对象,应当由董事会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董事会办公室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并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第三章接待行为规范第七条特定对象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接待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
4、、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五)企业文化建设;(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第八条在定期报告、重大信息临时公告以及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业绩快报披露前15日内,原则上不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第九条公司及各部门接到有关媒体、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服务机构人员等要求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调研或新闻采访等活动时,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第十条有关媒体、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服务机构人员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应将《特定对象来访预约登记表》
5、(附件一)和《承诺书》(附件二)通过电子扫描发送至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确认有关媒体、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服务机构人员等身份、《特定对象来访预约登记表》、《承诺书》以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按照公司相关规程组织落实接待工作,并与预约者及时沟通接待事宜。第十二条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要求特定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若特定对象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公司应拒绝接待,并视情节轻重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第十三条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接待工作。董事会秘书或其指派人员应按指定路线陪同参观,负责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
6、回答,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信息。第十四条接待完毕后,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我公司,经核对相关内容,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第十五条公司应认真审阅特定对象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布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以及衍生品种市场价格造成重要影响的,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第十六条公司进行特
7、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填制《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备查登记表》(附件三),详细记载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方式;2、活动内容;3、提供的有关资料;4、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5、其他内容。第十七条接待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形成的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存档期限十年。第十八条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过程中,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若机构和个人提出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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