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压力稳定就业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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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压力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位列市人事、劳动保障、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危机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加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用工岗位,稳定就业局势,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一、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统筹地区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企业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附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人力资

3、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同)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各统筹地区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收支平衡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分别实行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地各不得擅自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实行地(市)或县级统筹的,实施方案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全省统一调整费率的方案,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降低费率的实施方案,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

4、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三、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通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就业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上述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

5、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两项补贴由企业按月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稳定员工队伍计划措施和相关凭证,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经贸(国资)、财政等部门审核批准。岗位补贴资金按月划入企业账户,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按月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帐户。    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周密的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严格基金使用的审批、拨付和监督管理。要将向企业补贴的基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规定使用,不出问题。具体实施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并报省

6、级人民政府备案。四、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开展在岗位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具体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制定。    五、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对于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可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六、严格界定困难企业范围。本通知所指“困难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方面条件:受当前金融危

7、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生活经营活动等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其他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具体认定条件和范围、数量、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充分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在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前提下确定。具体认定工作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经贸、国资、税务等部门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减轻

8、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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