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圣博语言培训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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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北仑区圣博语言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圣博语言培训学校;办公地址:新矸中河路182号6楼;邮编:315800。教学场所:新矸中河路182号6楼。第二条学校的性质:举办者个人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准则;注重知识的传播,更重视品德的教育。致力于培养学员的语言能力,促进和提高社会的整体外语水平,传递中西方文化。对在校中小学生实施的培训定位于作为全日制学校教

2、育的有益补充;面向社会的成人培训定位于为外向型经济服务。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年目标培训1500人次;实施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在校生:幼儿、小学、初高中学生,成人及外籍友人为培训对象的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属于业余制非学历教育。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北仑区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北仑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温国睿。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

3、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四)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办学方向;(五)召开董事会,调整学校的经营运作模式;(六)召开董事会,商议决定与学校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者:温国睿,金额:30万元。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外语培训、中文培训、方言培训、语言类的智力开发和技能培训,与语言类培训相关的辅助性培训;经北仑区教育局批准,在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前提下,以教育局核准的范围为准,学校的课程安排、教学计划与培训教材由学

4、校自行确定。学校经北仑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为:。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五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

5、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以上第(三)、(六)、(七)及其他可能影响到举办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等应当经2/3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6、;(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

7、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四条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其中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第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单位的财务;(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校长的行

8、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六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第十七条学校设校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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