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ID:38210242

大小:3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5-26

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_第1页
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_第2页
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_第3页
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_第4页
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5月中英合作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09年5月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代码:3614)本试卷共8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注意事项:1.请考生在答卷前将密封线内的项目填写清楚,同事填写自己的座位号。2.本试卷供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案例题,共有2道必答题,请依照案例作答。第二部分是论述题,共有4到题目,请任选2道作答。3.请考生用钢笔或圆珠笔将答案直接写在试卷上。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仔细阅读并分析案例中的信息,回答第1题和第2题。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白酒的老字号,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大城市的郊区。2003年产值已经达到5亿元,在全国酒业名列前茅。

2、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该公司总经理李先生决定前往中国西部地区寻找合作商机。2005年春节刚过,他就匆忙踏上旅程,到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个高粱产地考察。她找到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提出双方合作的建议,副县长推荐了当地一家从事农作物加工的乙公司,李先生找到了其董事长刘女士,双方寒暄一番后决定开展长期合作。于是,李先生与刘女士分别代表双方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长期购买已公司初加工的高粱。2005年当年购买的金额为100万元,该合同与5月1日正式签订,合同还约定,甲公司应于5月10日前交付3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该买卖合同的生效证件。合同签订后,刘女士积极组织货源,很快筹集到一

3、大批高粱,鉴于库房压力,5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高粱,不了等到5月20日也没见踪影,她很着急,给李先生打电话要求付清100万元,但李先生以高粱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付款。之后,她通过一家商务调查公司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还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听到这个消息,刘女士喜出望外,遂于5月30日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诸神法官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衬里,应由丙公司想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3万元由债权人甲公司负担。这时候,丁银行得到这个消息后,向刘女士主张

4、平均分配丙公司长含的100万元,刘女士断然拒绝了丁银行的要求。(案例中的信息纯属虚构,仅作考试用途。如有雷同,纯属巧合。)问题:以下题目都与案例相关,请根据案例答题。1.(1)本案中,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15分)(2)请结合案例简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的条件。(10分)2.(1)本案中,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15分)(2)本案中,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10分)二、论述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请仔细阅读题目,并挑选其中两道题作答。请注意,第3题至第6题均包括三个小题。3.(1)无效合同的概念

5、是什么?(5分)(2)无效合同的特征是有哪些?(10分)(3)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10分)4.(1)阐述定金的概念。(5分)(2)阐述定金的法律特征。(10分)(3)阐述定金的种类。(10分)5.(1)专利权的概念是什么?(5分)(2)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他们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2分)(3)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8分)6.(1)阐述合同管理的概念。(5分)(2)企业合同管理的特征是什么?(10分)(3)企业进行合同管理应当贯彻什么原则?(10分)请从第3、4、5、6题中任选两道作答。作答时请将题目序号列出。2009年5月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级

6、)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代码:3614)答案及评分参考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1.(l)本案中,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3分)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6分)在本案中,甲公司虽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但乙公司已经交付全部货物并且甲公司接收了货物,视为主合同已经履行,因此甲乙之间的合同己经生效。(6分)(2)根据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

7、分)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分)③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2分)④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2分)(结合案例加以说明的,酌情给2分。本小题满分10分。)2.(l)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3分)根据最高法院《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6分)在本案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6分)(2)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3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