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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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邹平县201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01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市食安委的关心支持下,在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总体形势安全平稳。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集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信、畜牧等单位组成食品安全督查组,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的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5月份成立了邹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政

2、府,直接负责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积极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农业部门:一是开展了种植业产品的检查整治。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十有”的建设标准,组织开展了对全县50家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情况、管理制度、追溯制度、技术指导和年度生产计划等制度进行了检查整治。对标准化生产基地存在的生产记录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协助其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开展了“三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检查整治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对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和30个“三品”的产品包装

3、标识、规范用标及原料供应基地的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整治。对企业存在的产品包装不规范、一标多用、生产企业存在的生产管理档案、质量追溯制度建立不全等问题,协助其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了农资生产企业及经营店的检查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是开展了乳制品企业换证工作。二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对辖区内的10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3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38家食品生产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立案查处一起添加剂违规行为(标识标注不规范),对于限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进一步加强

4、酒类质量和肉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目前,我县共有12家酒类产品企业和3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工商部门: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地沟油、肉制品、海参类产品和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46辆次,执法人员2668人次,检查食品业户、食品添加剂经营业户5088户次,抽检各类食品、食品添加剂369个批次,涉及饮料、蛋糕、乳制品、面粉制品、儿童小食品、红酒、调味品、食用油等19个品种,合格率为91%。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业户3家,查处各类食品案件16起,没收不合格食品363斤。卫生部门: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对全县

5、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以扩大卫生监督覆盖面,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为重点,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地沟油专项检查中,共出动监督员520人次,执法车辆110辆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700余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摆放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桌签彩印600余张。积极配合经信局开展生猪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全部的饭店、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作为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单位。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面,在餐饮单位中全面推行了“五专两公开”制度,即公开承诺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所使用的食品不加剂名单,做到专店购

6、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77人次,执法车辆143辆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501户次,张贴九部委公告、非食用物质名单、食品安全承诺书329余份,实施食品添加剂申报备案的餐饮服务单位总数176户,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00余份。积极开展海参类产品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把海参类产品进货关,切实规范烹饪加工行为,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烹饪海参及海参类产品,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经信部门:、高度重视肉

7、食品市场的监管和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不定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检查,收到良好的效果。私屠滥宰情况极少发生。目前全县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起,查扣私屠滥宰猪肉150余公斤,销毁深埋病害猪16头,累计罚款0.6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秩序和群众用肉安全。畜牧部门:一是加大生猪屠宰入厂(场、点)查证验物力度。强化“凭证准入制度”。二是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屠宰厂(场、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现场向我检疫人员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检疫人员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三

8、是认真实施同步检疫。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进行头蹄及体表、内脏、胴体、寄生虫等同步检疫工作,发现病变淋巴结要及时摘除,检疫合格者,对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一头一证),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疫费,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疫标志。对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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