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内容

经济法考试内容

ID:38116438

大小:4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5-11

经济法考试内容_第1页
经济法考试内容_第2页
经济法考试内容_第3页
经济法考试内容_第4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考试内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经济法考试内容一、什么是代理,代理的特征是什么?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的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是什么?独立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三、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1、对投资人的限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3

3、)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四、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下述五个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合伙企业损益分配原则是什么?(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2)合伙协

4、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六、如何理解合伙企业的对外责任?七、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50人以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1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2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三)股东共同制定公

5、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八、一个公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九、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注册资本:500万元3、出资期限(1)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

6、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4、出资方式(1)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5、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十、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设立时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

7、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200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8、;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6、组织机构上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股份有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