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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04
《棠树乡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棠树乡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的暂行规定(试行)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落实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我乡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规范招生行为1、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采取考试、考核、面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作为招生的依据,严格控制择校生的比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
2、化解择校现象。2、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学校公示栏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3、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宣传由乡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和实施。招生学校不得以诋毁他校方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成绩;禁止排列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中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初中学校教职工不准擅自向招生学校提供毕业班
3、学生名单、住址和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不得以影响考生填报志愿或提供信息库牟取非法利益。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学校教师、班主任不得代填,更不允许胁迫学生填报某校志愿。禁止招生学校给初中学校的教师、班主任或校长每个生源一定数额的劳务费等。 4、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者,中心校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
4、相应的处分,并返回原学籍。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5、控制班额和班级数,逐步达到: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6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歧视学生,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7、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班。禁止中小学、幼儿园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8、幼儿园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县教育局审批。三、规范收费行为 9、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
5、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举办以收费为目的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双语班、蒙氏班等。 10、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代收费的,及时结帐,结余费用及时退还给学生。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资源。四、规范教学行为1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学校更不得
6、任意调课、停课和放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中心校批准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报县教育局批准。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12、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13、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
7、。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走读生早晨到校时间:农村小学不得早于7:50,初中不得早于7:30。初中、小学走读生下午到校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早于13:30,每年5—6月和9月不得早于14:00。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小学不得迟于17:00,初中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迟于17:00,5—6月和9月不得迟于17:30。6 1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中小学每学期只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不参加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全面推行日常考试
8、无分数评价。中小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和安排座位。15、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更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各类竞赛、考级活动要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生的学业和经济负担。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但不与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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