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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规范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及有关资料 各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南乐县各小学: 为认真贯彻《关于印发〈濮阳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文件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市教育局决定近期内在全市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全市教育的良
2、好形象。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控制班额,科学规划班级数,小学、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认真执行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三)规范教学行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落实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违规补课。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质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四)规范教师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
3、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五)规范教材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使用教材的管理,严格教学辅助资料选用。幼儿园学生不得使用教材、课本,幼儿园教师教学用书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 (六)规范收费行为。义务教育学校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普通高中、幼儿园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上述“六个规范”详见《濮阳中小学行为规范》(试行)。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0年6月起,到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下旬—7月初) 1.各县区
4、、各学校(幼儿园)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印发至每一个教师,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教育网、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 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改(7月中旬—8月上旬) ⒈以办学行为规范为标准,全面进行调查梳理问题。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对本地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全面进行调查,对问题进
5、行梳理归类,逐条对照《濮阳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要求,研究治理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以校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对照省颁布的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各学校(幼儿园)要填写《芜湖市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表》和《芜湖市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整改情况表》,连同自查报告在7月31日前分别用电子邮件和纸质稿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3.开展重点整治和督查。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6、第三阶段:检查督促,处理问题(8月中旬—10月底) 1.市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各县区和各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检查集中整治行动的效果。 2.积极探索建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项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巩固成果。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7、。 2.落实措施。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省颁布的《濮阳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制定具体措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纠正办学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3.从严整改。各学校在办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对能够解决的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推动解决。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各县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整改,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教育,情
8、节严重者,要严肃查处,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的规定给予处分。 4、接受监督。市教育局和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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