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郑观应对国际法的认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01年第6期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总第159期No.6,2001JournalofTianji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umNo.159郑观应对国际法的认识田涛(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300073)摘要:郑观应肯定了国际法的现实意义和理性精神,并在国际法的启发下形成了初步的国家利权观念。他以国际法为依据,对西方列强的侵略特权进行了谴责,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建议。郑观应批判了中国传统的世界秩序观,积极主张中国进入当代国际社会,并把变法自强视为中国获得平等国际地位的根本,代表了同一时代知
2、识分子对国际法认识的最高水平。关键词:郑观应;国际法;认识中图分类号:K25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1106(2001)0620044205鸦片战争后,欧美列强在以武力将中国纳性人物之一。郑观应对于公法的认识,主要体入世界资本主义殖民体系的同时,也试图把西现在其所著《易言》、《盛世危言》等著作中。其方的国际关系准则加之于中国。19世纪下半《易言》36篇本(1880年出版,或称20874年期,近代国际法输入中国,时称公法、万国公出版)和20篇本(1882年出版)均在首篇讨论法或交涉公法。1864年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了公法问题。在
3、《盛世危言》及《救时揭要》等译的《万国公法》第一次全面介绍了西方国际其他相关著作中,有关公法的言论也比比皆是,法知识。此后,同文馆和江南制造局相继译印可见他对国际法的高度重视。了《星轺指掌》、《公法便览》、《公法会通》、郑观应对国际法的认识,首先体现在他对《陆地战例》、《公法总论》、《各国交涉公法论》、公法的价值评判上。郑观应充分肯定国际法的《各国交涉便法论》等一批国际法著作。这些国现实意义,认为它是维护国家关系和天下安危际法译著所介绍的国际社会规范引起了近代国的重要规范。他把当时国际形势比作中国历史人尤其是知识界的广泛关注,对中国人世界观上的
4、战国时代,“方今俄与英、美、普、法、澳、念的变革以及国家主权意识的产生都不无启示日诸国,争逐海上,何殊战国七雄”。在这样一意义。在早期接触到国际法的知识分子中,郑个纷争之世,“而各国之藉以互相维系,安于辑观应对国际法的认识和评价颇具代表性,留下睦者,惟奉万国公法一书耳”。“故公法一出,各了诸多引人思考的见解。国皆不敢肆行,实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易言·论公法》,《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以一下该书引文只注篇名)他把公法称为“万国之大和郑观应早年厕身洋行,长期活动于上海等约”(《易言·公法》),主张以之作为挽回自身权利、沿海开
5、放地区,对资本主义侵略所带来的时代争取平等国际地位的工具。由此,他一再强调变化有切身的感受。对时政的关心和对西学的要讲求国际法,建议在中国成立大学院,其中向往,使他成为率先对国际法作出反应的代表法学一科,“考论古今政事利弊异同,及奉使外收稿日期:2001208223作者简介:田涛(1966-),男,山西万荣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44国修辞通商有关国例之事”(《易言·西学》)。他还西方所标榜的国际法对中国及其他落后民族的将文学分为六科,其中之一为“言语科”,“凡排拒性。“凡此皆公法所宜,万国均行者也。而各国语言文字、律例
6、、公法、条约、交涉、聘中国独屏诸公法之外,则是公法之便宜又为彼问之类皆属焉”(《盛世危言·考试下》),表明他对国所独占矣。”(《盛世危言·交涉上》)在不平等条约构际法的现实意义有高度的认识。成的中外关系体系中,中国并未真正获得一个其次,郑观应对国际法的理性精神和道德主权国家应有的权益。尽管郑观应对资本主义价值予以充分肯定。西方国际法最早的理论来殖民征服时代的国际关系本质还了解不深,但源是带有神学色彩的自然法,标榜普遍、永恒这些言论表明他对中国与西方列强的不平等地和纯粹理性的自然法观念对近代国际法理论有位已有清楚的认识。很深的影响,它强调理性是超
7、乎人间权力之上郑观应对近代国际法作出的价值判断基本的根本法则,国家之间的法律亦即国际法应该上是客观和准确的。在中国被迫卷入世界资本合乎人类的自然理性和普遍道德。与中国传统主义体系的客观历史背景下,国际法不可能成的天道思想相比,自然法观念颇有几分神似,自为清政府保障自身权利的护身符,主权平等原然引起郑观应的注意。郑观应把“天理人情”看则在中国根本无法体现。清政府与西方列强之作是贯穿国际法的基本精神,认为万国公法间的关系不是以国际法为根据,而是以不平等“未有不衷乎义、循乎礼者”(《救时揭要·论禁止贩条约体系来规范。这种不对等的地位使清政府人为奴》)
8、。“其所谓公者,非一国所得而私;法者,很难依靠国际法来维护自身权益。但是,郑观各国胥受其范。然明许默许,性法例法,以理应并没有因此而否定国际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