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经过”:证据维度下的改革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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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案发经过”:证据维度下的改革走向作者:梁恒,男,(1983—),湖北省随州市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07级硕士生,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著名学术网站“法律思想网”编审。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国司法鉴定》、《重庆邮电大学学报》、《判例评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或即将刊出)《泛滥的六合彩与迷失的法适用:“涉彩”刑事案件定性的困境与突围》、《诈骗型赌博与赌博型诈骗:六合彩案件定性的分水岭》、《私彩抑或六合彩:以某司法解

2、释为关键词的展开》、《纠偏与定位:犯罪古典学派的逻辑起点解析》、《风险、规制、完善:刑法视域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比较、展望:科协在完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及准入机制中的作用分析》等数篇;参与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绩效研究》、原国防科工委课题《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的法律制度研究》、北航法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法学双学位课程教学改革与两领人才培养》、科技协会课题《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及准入机制研究》等纵向、横向项目;获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刑司杯论文竞赛一等奖、中国政法大学“学术新人”称号(中国政

3、法大学研究生院最高论文赛事、最高奖项)等。   联系方式:13581605933   电子邮件:liangheng125@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司法学院2007级刑法一班   邮政编码:100088本文系笔者承担的“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产学研课题《对自首和立功认定问题的思考》项目的成果之一。感谢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梁莉莉处长、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张凌副检察长的指导。梁恒【摘要】“案发经过”材料为提高诉讼效率、正确量刑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它的证据地

4、位颇受质疑。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案发经过”的内容考察它的法律属性,并提出“部分肯定说”,将“情节”部分认定为书证,以此为基础,进行去异质化的改革:在内容上,仅保留量刑情节部分;在称谓上,统一改称为“到案经过”;并建立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关键词】案发经过证据书证困境路径在人权备受推崇的今天,无罪推定、审判中立等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以此为背景,一度在诉讼中发挥显赫功能的“案发经过”材料呈现出尴尬角色:一方面,通过侦查人员对全案情况进行精炼的概括,使得公诉人和审判人员迅速把握案情,提高诉讼效率;

5、另一方面,材料对案情的总结使其他司法人员对案情的认知先入为主,查明案件事实的主动性受限,不利于保障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然而最为法学界诟病的,是“案发经过”的性质:作为“侦查人员制作并在刑事案件提请审查起诉时随案移送的,说明有关案件案发过程、侦破过程及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的陈述性书面材料,”陈为明:《<案发经过>不应当作证据使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4期。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是否具有证据属性?属于何种证据?它在实务中的现状和未来走向如何?笔者拟以证据维

6、度为体,以实体维度和程度维度为翼,对“案发经过”的法律属性、现状困境、改革路径进行理性探讨。一、属性:纳入书证,于理有据“到案经过”应上世纪80年代“全面了解案情、正确定罪量刑”的诉讼目的而生,并非源于法律规定,部门办案规范中也鲜见其踪影。因此,对这样一纸短小的文书材料,注重理论研究的理论界几乎没有涉猎,注重法条应用的实务界也因用得顺其自然而关注颇少。就在这有限的研究中,对其证据属性的质疑声音却极为强烈,有观点认为,“到案经过”是诉讼发生后由办案人员制作的陈述性书面材料,所述的案发情况源于办案人员的“认识”

7、、“传闻”和“亲历”,是对证据进行加工制作后的认识结果,而非认识对象,因而不属于法定证据的范畴,并主张废除将其作为证据使用的惯例具体观点,可参见陈为明:《<案发经过>不应当作证据使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4期。;亦有观点认为,《案发经过》所涵括的内容符合客观、关联、合法的诉讼证据属性,因而纳入证据范畴并无不妥(但未言明属于何种证据类型)具体观点,可参见陆久斌:《<案发经过>之忽略与校正》,载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704

8、/06/241398.shtml,最后登录2009年5月30日。。笔者认为,该两种观点均有其合理性,但因忽略了对“案发经过”材料内容的考察,使得两派的争论建立在了以偏概全的基础上。“案发经过”材料的内容主要有三项:“概括”部分,即侦查人员综合审查全案证据后提炼的案情概要;“补充”部分,即补充案卷内应当反映而没有反映的案件情况;“情节”部分,即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功、拒捕、潜逃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就这三项内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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