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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博晟饰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奖惩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55编制杨贞三文件版本1.0审批赵义君批准日期2014.4.12执行日期2014.5.5一、目的:规范公司管理,做到奖罚有依,功必奖,罚有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每个职员工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职员工三、内容:3.1奖罚分为以下等级:3.1.1奖励:通报表扬、嘉奖、小功、大功、晋升五个等级;3.1.2处罚:警告、小过、大过、降级、开除(辞退)五个等级;3.1.3金额:3.1.3.1奖励:嘉奖RMB30元;小功RMB50—100元;大功RMB100---200元;3.1.3.2处罚:警
2、告RMB15元;小过RMB50—100元;大过RMB100--200元;3.1.3.4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3.1.3.5大过二次,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职或留用察看处分,降级按相应的级别待遇,并设定考核期;3.1.3.6记大过三次予以开除,开除的同时要有相应惩罚附带;四、流程:4.1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4.2部门负责人可依据本办法对部门人员提名,小功(中过)以下的奖罚,直接由部门开具处理结果,当事人签字,生产总监(部门负责人)批准生效,大功(大过)以上的
3、奖罚,由部门负责人报人事行政部核实后,当事人签字,总经理批准生效;4.2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如果认为有必要调整奖罚结果,使整个公司内部保持平衡,可以跟处理部门负责人商议后,做出调整,但原始单据不得修改;4.3部门间可以采取投诉、检举或列报等形式到人事行政部核查;4.4人事行政部收到投诉、检举或列报后,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出具《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告知责任部门负责人并通知当事人;4.5第5页共5页东莞市博晟饰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奖惩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55编制杨贞三文件版本1.0审批赵义君批准日期2014.4.12执行日期2014.5
4、.5时效性: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15天,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一周;4.6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三日内,陈诉理由,到人事行政部申诉,申诉核定后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4.7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离开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一、细则:5.1有以下表现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5.1.1品德端正,工作积极努力;5.1.2工作认真负责,5.1.3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5.1.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学习,从无缺勤;5.1.5有其他良好表现,足为员工楷模;5.2有以下表现
5、的员工给予嘉奖:5.2.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5.2.2节约物资,节俭费用,事迹突出;5.2.3能出色完成上级交办各种任务;5.2.4有效完成任务指标,杜绝浪费;5.3有以下表现的员工给予小功奖励:5.3.1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管理方案,被公司采纳;5.3.2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5.3.4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并业绩突出;5.4有以下表现的员工给予大功奖励:5.4.1对本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行而获显著绩效者;5.4.2遇有特殊危急事变,冒险抢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5.4.3对有危害本公
6、司产业或设备之意图,能预先觉察,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者;第5页共5页东莞市博晟饰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奖惩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I-HR-55编制杨贞三文件版本1.0审批赵义君批准日期2014.4.12执行日期2014.5.55.4.4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5.4.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当符合给予大功的;5.5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具备晋升条件的,给予晋升;5.6有以下行为的给予警告处理:5.6.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6.2无故迟到、早退;5.6.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
7、情节轻微者;5.6.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5.6.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5.6.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5.6.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5.6.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5.6.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5.6.10破坏环境卫生,打扫卫生不及格者;5.6.11在禁烟区吸烟,但未造成事故的;5.6.12上班时间内,登录与工作不相关网络或利用相关沟通网络工具聊一些与工作无关之事情;5.7有以下行为的给予小过处理;5.7.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5.7.2因疏忽导致机
8、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物;5.7.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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