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ID:37678930

大小:1.19 M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5-28

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_第1页
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_第2页
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_第3页
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_第4页
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运新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一)本业主大会名称为:杭州市江干区运新花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待定(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东至:车站南路(规划),沿运新一弄(规划)经御道路(规划)至凤起东路(规划)为界。南至:凤起东路(规划)为界。西至:运河绿化带。北至:三堡东苑一弄(规化),沿运河

2、东路(规划),以运新路(规划)至车站南路(规划)为界。(三)物业类型:住宅小区。(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总占地面积122638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367674.2平方米,其中:住宅261951.15平方米,2052套;非住宅14752.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590.4平方米。地上不分摊面积379.66平方米。(五)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961.28平方米,位于运新花苑五区1幢1临(98.32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2幢4临(375.37平方米)、运新花苑三区1幢10临(487.59平方米);物业管理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46.29平方米,位于运新花苑五区6幢3临(11

3、9.66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2幢3临(97.69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2幢5临(119.44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3幢2临(41.89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3幢3临(90.37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3幢4临(133.98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3幢5临(41.89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3幢6临(90.37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3幢7临(90.37平方米)、运新花苑二区3幢8临(41.89平方米)、运新花苑三区1幢1临(53.22平方米)、运新花苑三区1幢3临(225.52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待定)平方米,位于(待定)。第三条 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

4、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产生。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监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规范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权益。第四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并接受区物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六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

5、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材料送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七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五)选聘和解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十)改变或撤销业

6、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十一)决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诉讼事宜;(十二)制定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的应急预案;(十三)对业主非理性、过激的维权事宜,提出处理意见;(十四)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职权和活动经费;(十五)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第(六)项和第(七)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重大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召开时间一般为12月上旬。有下列

7、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提议和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委员会委员空缺达半数(含)以上的。第九条属第八条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一项情形的,应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发起人;2、提议事项明确,属于业主大会议事范围;3、随附提议人权属证明。业主委员会接到提议书面申请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