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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6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引言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的會議上,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向立法會提交《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載於附件A)。理據2.對於大部分香港市民來說,置業是一項重大承擔。在大部份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個案中,賣方(即發展商)與個別買家的地位並非對等,在資源和議價方面的能力,前者較諸後者往往具極大優勢。賣方不但持有大量一手住宅物業,而且更管有相關物業及其銷售安排的資訊,並可控制有關資訊的發放。為進一步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安排和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行政長官在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成立督導委員會,研究立法規管一1手住宅物業銷售的特定事宜。督導委員會於二零一零年十月成立,已完成有關工作,並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報告書,提出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建議。督導委員會的大部分建議,是建基於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下稱「同意方23案」)和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下稱「商會」)所發指引的有關現行1督導委員會及其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來自消費者委員會、地產代理監管局、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的代表,亦
3、包括立法會議員,以及其他專業人士。2自一九六一年起,新的政府租契通常訂有條文,規定除非事先獲得地政總署署長書面同意,否則在合格證明書發出前,轉讓或出租未落成的物業會受到限制。地政總署署長是以業主身分酌情批出同意書(如批出),而同意書須受稱為「同意方案」的行政措施所規限。實施「同意方案」的主要目的,是確保發展商具備完成發展項目的技術和財政資源,以保障購置未落成物業人士的權利。多年來,「同意方案」肩負額外使命,在未落成物業的銷售方面,為消費者提供保障,並促進公平的銷售手法。近年,當局透過「同意方案」進一步加強對消
4、費者的保障,以確保物業銷售和成交價格具透明度。3商會是房地產界的主要同業公會。自二零零一年起,商會實施自我規管制度,要求其會員在出售未落成一手住宅物業時,遵守商會發出的指引。規定。運輸及房屋局(下稱「運房局」)經考慮督導委員會的建議後,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廿九日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廿八日期間,以建議法例的形式,諮詢公眾對立法建議的意見。有關的立法建議,是以督導委員會的建議作為主要基礎。3.運房局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959份意見書,確認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廣受支持,而建議法例所載列的立法建議,亦為社會大眾和相關持
5、份者(商會除外)所普遍接受。載於附件B的公眾諮詢報告概述了有關意見書提出的意見和運房局的回應。立法建議4.條例草案就規管一手住宅物業的銷售設立了框架。條例草案所載列的主要立法建議,已適切地考慮在公眾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有關立法建議的內容,概述於下文第5至第22段。(a)實用面積5.我們建議,在售樓說明書、價單和廣告中,只採用實用面積來表達物業面積和物業每平方呎/米的售價。我們已考慮在公眾諮詢期間,就這方面所收到的意見,詳情載於附件C。(b)售樓說明書46.我們建議,除因若干指定的情況外,一手住宅物業的賣方必
6、須在開售前至少七天公開派發雙語版本的售樓說明書。售樓說明書必須以訂明次序載述所訂明的資料,當中不得載有任何宣傳資料或畫家想像的圖片或圖像,並必須以不小於訂明大小下限的字體印上「售樓說明書」及“SalesBrochure”字樣,作為其封面標題。4倘某住宅物業是通過單一交易以「整幢樓宇或整期發展項目」方式銷售,賣方不必遵守有關售樓說明書、價單(包括發出價單和須披露售價的單位數目下限),以及示範單位的規定。然而,日後該批物業以個別形式售予買家時,該物業會被視作一手住宅物業,須遵守上述規定。我們亦建議,倘住宅物業售予
7、現有租客,現有租客可決定是否同意免除賣方遵守有關提供售樓說明書的規定。-2-(c)價單57.我們建議,除某些指明的情況外,賣方必須在開售前最少三天公布價單。為了讓準買家可以通過價單較能充分掌握有關發展項目相當數量的物業售價,建議法例將訂明每張價單必須涵蓋的物業數量下限。雖然賣方無須提供出售價單所涵蓋的全部住宅物業,但在出售這些住宅物業時,賣方須按價單所訂的售價發售。價單一經公布,要調整售價必須發出修訂的價單,而且除非修訂價單已在三天或以前公布,否則不能出售有關住宅物業。所有這些規定均有助提高售價的透明度。8.
8、商會認為,規定每份價單須涵蓋符合數目下限的出售的住宅物業,實際上是迫使擁有人全數提供出售該等住宅物業。商會認為此舉是侵犯住宅物業擁有人在《基本法》下使用或處置其住宅物業的權利。我們並不同意商會的意見。建議法例並沒有規定賣方必須將價單所涵蓋的所有住宅物業提供出售。此外,建議法例亦規定,賣方必須向公眾發布與銷售安排有關的某些主要資料,包括在任何特定時間提供出售的住宅物業的數量及該等物業的詳情。此舉可使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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