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604608
大小:820.55 KB
页数:59页
时间:2019-05-13
《经济法-6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内容破产法律制度概述企业破产的基本规定企业重整法律制度破产和解法律制度破产清算法律制度破产法律责任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的概念破产法的概念与原则破产的概念破产是债务人的实有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状态。破产概念的法律特征是一种执行程序是在特定情况下适用的一种法律程序是对债务人全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彻底清算,并且可能直接导致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法律后果。强调的是对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和对债务人的公平保护,并进而实现对社会利益的维护。破产法的概念破产法是
2、破产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而适用破产程序处理债务关系的所有法律法规的总称。主要包括破产的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惩罚。2006年8月27日新法获得通过,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破产法的原则债权人利益至上原则破产程序司法独立原则破产豁免原则破产与拯救相结合原则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企业破产的基本规定企业破产的基本规定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破产申请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请求
3、。破产程序开始时,应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实质要件(1)破产界限又称破产原因,是指对债务人依法进行破产宣告的法定事由。(2)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可以接受破产宣告的资格。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破产法规定只有企业法人才具备破产能力,无法人资格的企业及自然人均不具有破产能力,即破产法不适用于后者。形式要件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主要是指破产申请应遵循的破产法的程序规定,主要是破产申请应遵循的破产法的程序要求。申请人债权人债务人提供债权的数额、
4、有无财产担保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管理人制度管理人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接管债务人财产并负责财产管理和其他有关事务的专业人员。管理人的选任与职责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和报酬管理人的选任与职责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
5、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和报酬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报酬,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债务人财产广义上的破产财产与债务人财产基本同义即指应依破产程序用于破产清偿还债的破产人的财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一)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
6、部财产企业自有的财产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二)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要求持有破产企业财产的第三人交付所持有的财产,及时回收破产企业的到期债权;对非法处分或转让财产的行为进行否认,追回相应的财产;回收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回收担保财产中超过所担保债务部分的财产;解除未履行的双务合同后有关财产的返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破产事务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所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以及管理人在处理破产事务中所开支的费用与收取的报酬总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7、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为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而负担的债务。共益债务具有三个特征:第一,须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第二,这种债务是在破产宣告之后的破产程序中形成的第三,这种债务的发生是基于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
8、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案例2006年5月,杨某11岁的儿子在某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且已经进入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