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

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

ID:37567695

大小:19.59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5-25

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_第1页
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_第2页
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_第3页
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_第4页
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培训班培训纪要精要部分资产证券化最新政策领导解读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和制定颁布的过程,并详细解读了《规定》的重点内容、与原试点办法的区别、修改的原因以及特别关注的问题。1、《规定》发布背景从2004年1月,“国九条”提出“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同年4月,证监会启动了以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载体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研究论证,并于2005年8月开始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到目前为止,证监会共审核批准了16单资产证券化产品,共募集资金375亿元左

2、右。由于2008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资产证券化创新工作停滞了一段时间,从2012年7月起,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工作转入常规工作,原来的试点办法对证券公司开展工作产生了障碍,因此,证监会在广泛征求市场的意见和建议以后,于3月15日重新修订并发布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2、新《规定》修改的内容针对于原来试点办法中对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证券公司资质要求高、审批程序复杂、对企业和资产要求严格等不合时宜的条款,《规定》进行了调整和修改。(1)重新定义了业务模式将业务名称定为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并将业务定义

3、为:证券公司以特殊目的载体管理人身份,按照约定从原始权益人受让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基础资产,并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扩大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载体范围,在继续采用专项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并明确专项计划资产为信托财产基础上,为将来引入基金、特殊目的公司或其他形式的载体预留了空间。 未限制获得基础资产的具体方式,除转让方式外,为可能采用财产信托等其他基础资产转移方式留下制度空间,同时也兼顾了原始权益人不特定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类型。(2)扩展了基础资产的内涵和外延  为了便于扩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深度与广度,此次《

4、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体形态,允许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等均可作为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实务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引。此外,还允许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循环购买新的基础资产方式组成专项计划资产。(3)降低了业务门槛,放宽对证券公司的业务限制  为更多证券公司能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定》取消有关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净资本规模等门槛限制,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基本条件的证券公司均可申请设立专项

5、资产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考虑到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证券公司可以通过有关措施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规定》未对证券公司在与原始权益人存在关联关系情况下设立专项计划和担任管理人作禁止性规定,但对此种情况下作为管理人的证券公司提出了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4)强化了流动性安排  为了提高产品的流动性,《规定》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此外,还允许证券公司可以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双边报价服务,即证券公司可以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做市商

6、,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则为产品提供流动性服务。符合公开发行条件的资产支持证券,还可以公开发行,并可以成为质押回购标的。(5)取消了管理人自有资金及关联资金投资专项计划规模上限等限制性要求  为便于产品设计,《规定》未对自有资金投资专项计划的比例和规模限制。另外,考虑到证券公司发行的集合计划也可以认购资产支持证券,为鼓励证券公司设计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结构灵活的集合理财产品,《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上限可以根据具体业务需要自行确定”。(6)明确了监管安排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一线

7、监管,《规定》明确了派出机构、证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和有关自律组织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职责和自律管理职责。(7)简化审核程序  为提高审核效率,《规定》明确了对于非公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证券公司可直接向证监会提交资产证券化相关产品的申请,无需事先取得交易场所的论证意见,对于公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证监会受理申请后可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对产品进行技术论证。另外,为丰富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做优做强相关交易市场,鼓励多类型金融机构在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发行和转让资产支持证券。3、证券公司应特别关注的问题  最后,领导提出了证

8、券公司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应该特别关注的问题:首先,要加强证券公司自身的内部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其次,应持续加强学习,提高主管领导和主办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最后,应有效整合证券公司内部资源优势,加强多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完善信息报送和投资者保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