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韩国的法学教育及律师资格考试改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韩国的法学教育及律师资格考试改革X[韩]崔润哲摘要韩国最近开设的法科大学院和即将实施的新的律师选拔、培养制度是韩国法律界的一大革新。在大陆法系色彩强烈的韩国法律体系里,能否成功地建立起美国式的法学院制度和律师选拔制度备受关注。尤其是韩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改革制度,是在没有充分的协商和准备的基础上出台的,从一开始就存在很多争议,因此需要设计相应的补充方案。关键词法学专门大学院法学教育司法考试法律职业律师作者崔润哲,法学博士,韩国建国大学(法科大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韩国的法科大学院
2、(即lawschool,共25个)的时间。这次韩国司法改革的内容包括对现行法学于2009年3月正式开学,这标志着韩国的法学教系的教育课程、教育期间、法科大学院的设置等事育及法律职业培养体制发生了全面的变化。对法科项。各方对这个方案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在法大学院教育有着直接影响的《律师考试法》草案在律职业教育方面,各方在现行的司法考试制度存在被国会否决过一次后,终于在2009年4月29号获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在此前提下开始了对司法考得通过。随着政府提出的《律师考试法》的通过,试制度改革方案的讨论。
3、但对于司法考试制度改针对律师考试设计的种种猜想尘埃落地,各个法科革,律师协会等地方团体和直接承担法学教育的法大学院也可以最终决定落实教学内容的课程大纲学院及法学教授们,与主张司法考试是以选任法律了。法科大学院在校生在结束三年的教育之后,获职业为目的的政府(法务部)及承担法律职业培训得参加律师考试的资格。但是,规定律师考试的具的法院之间意见对立,没有达成任何一致意见。体内容、具体实施方法和其它相关事项(如选考科本文以已经开始运行的韩国法科大学院制度和目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的律师考试施行令仍在讨法律职
4、业教育制度改革的经验为中心,介绍韩国法论之中。科大学院及即将最新引进的法律职业培养制度的主2009年3月设立的法科大学院标志着韩国法学要内容和问题,并提出笔者的意见。本文不对美国教育的外在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韩国有关法学教的LawSchool制度和日本法科大学院制度做比较,育及法律职业教育制度改革的讨论也经历了相当长这方面的论文已经很多,感兴趣的话可以参考之。一、法学教育及律师考试改革的讨论经过(一)讨论背景在韩国,一直存在着认为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X本文为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考试
5、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研究”(批准号09BFX010)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中日韩法学教育改革比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38—韩国的法学教育及律师资格考试改革养成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对此进行改革的主通过国家组织的司法考试,并在国立司法研修院完张。特别是,韩国传统的司法考试制度只选拔少数成两年的法律实务教育和研修课程。取得法学学士人员和赋予通过司法考试的少数人以各种特权地位的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考入研究生院进行学术和经济性优惠。对于年轻学生而言,比起挑战其它研究,完成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课程。领域
6、来说,通过司法考试的诱惑大得多。不仅法学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的人员,需要在司法研修系的在校生,还有其他专业的学生,为了通过司法院接受实务研修和实务教育。对司法研修院研修生考试而忽视大学专业课的学习,专心参加私人开设的地位、资格等有过争论,但根据刚刚通过的《律的司法考试辅导课,从而滋生了很多弊端。更甚师考试法》的规定,通过律师考试的人员将不在司之,因为没有限制司法考试应试次数而出现了一批法研修院进行实务研修。现行的司法考试自2017只为通过司法考试一直应试的“司考浪人”,其中年开始实施律师考试后而被废
7、止。②但是对于现行不乏有40多岁的中年人。这不仅给个人的人生带司法研修院的存废问题还没有定论。来了极大痛苦,从国家角度看,高级人才积压也导在旧制度下,大学法学专业的学习经历与取得致国家竞争力的减弱并引发了许多其它社会问题。法律职业资格的司法考试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只培养少数人员的法律职业养成制度剥夺了普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条件都可以参加司法考通公民获得广泛法律服务的机会。在被少数人垄断试。所以,可以说韩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法律市场,公民如果想得到法律服务,就必须支③相互脱离。付巨大的价
8、金,这使民众的不满日益增多。此外,21选拔法律职业的司法考试制度还存在着民众支付了高额的服务费却得不到高质量在韩国,欲从事法律职业必须通过由国家(法法律服务的情况。这也成为法律职业养成制度的一务部)组织的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共分为三个阶个严重问题。段。第一阶段考试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包括宪在韩国,除了需要扩大并改善法律服务之外,法、民法、刑法3科,加上选做题1科,以及公共韩国法律职业家在国际性、开放性的法律市场上的英语。只有通过第一阶段考试的合格者才能参加第竞争力不足也是促使改革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