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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1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比较及实务解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比较及实务解析中华英才网HRclub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现实背景:劳动关系形势不容乐观2、法律背景:劳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3、政治背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二:劳动合同法的总体特点1、重点突出2、倾斜依旧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三、劳动合同法的总体影响1、用工成本增加2、用工风险加大3、用工难度增强四、《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第二部分: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比较及实务解析劳动界根本大法一、劳动合同形式的比较1、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书面化要求A、用工时定合同;B、用工前定合同;劳动关系何时建立?订立劳动合同时?/
2、用工时?C、用工后订立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不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一、劳动合同形式的比较2、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化要求协商一致+书面形式一、劳动合同形式的比较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化要求A、解除、终止时的书面化:书面通知(法律上并非全部必需,但实务上应当全部必须。)B、解除终止后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C、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试用期规定的比较1、适用范围A、适用情形不适用试用期的三种情
3、形: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b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c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试用期不成立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B、适用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C、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讨论:试用期如何延长?二、试用期规定的比较二、试用期规定的比较2、工资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
4、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不利后果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A无效,且B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且C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应当签订的三种情形:(1)、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两次”如何计算?“有固定期限”如何认定?二、劳
5、动合同期限的比较B、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1年”从何时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C、应签不签的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注意:证据的保存!!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2、合同到期终止补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一种情形除外: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
6、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注意:到期终止的流程管理――举证责任3、约定的终止条件的取舍除约定到期终止外,再不能约定其他终止调件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四、竞业限制的比较1、适用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2、适用范围、地域、期限由双方约定(其中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经济补偿A支付标准:由双方约定(无法定标准)B支付时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C支付方式: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4、违约责任A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B赔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对用人
7、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讨论:a能否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约定?b违约金数额如何约定?5、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法无明文规定讨论:企业可以通知员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而解除限制协议。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五、合同效力的比较1、合同无效的认定及后果A认定的情形: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B认定的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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