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ST 法学导论 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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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讲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一英美法系法律教育1入学资格①已获得人文科学学士学位②LSAT成绩(法学院入学资格考试)③社会公益服务记录2法学教育性质:职业教育a法学教育管理机构:全美律师公会(辅助:全美法学会)b法学教育管理内容:师资/图书馆/教育体系c北美获准承认的法学院(2000年以前)184所3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兰德尔)a确立一套基本案例教材b课前布置案例阅读和案例分析,确立案例事实与判决依据,写成发言摘要及案例如何进入诉讼,判决依据,法庭规则,不同意见c课堂教师简述学生辩论,旧涉案化解进入辩论d教师总结4课程设置90学分a第一

2、年:必修课程——合同,民事侵权行为,财产,刑事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宪法,职业责任,法律文书;b第二,三年:选修课程(学生依据将来职业倾向选择)——税法,国际法,海商法,商法,环境法,信托法,证据法。。。。。5毕业学位:JD博士6毕业去向:72%律师10%家庭顾问10%政府(公诉人)1%教学1%公益事业二英美法律职业Ⅰ律师资格考试:2月7月各州自己举行Ⅱ1律师①从业方式:a私人执业律师b合伙律师事务所c公司法律顾问d政府雇员②业务高度专业化公司,劳工,移民,婚姻,家庭,证劵,税务,汽车业务。。。2法官①社会地位:崇高,社会良心代表

3、“半人半神”②类型a联邦法官——联邦最高法院法官,9名——联邦上诉法院法官,1000名B州法官——州最高法院法官——县,市法官③任选资格a长期从事律师业务,业绩良好,优异b获得行政首长提名,议会批准c终身任职④法官是先例的创造者Ⅲ职业特点:流动性大三大陆法系法学教育1入学资格:高等入学资格考试合格(在校人数庞大)2性质:人文教育①管理机构:国家行政部门②管理内容:任课教师资格/课程教学模式/课程体系③课堂教学模式课程体系的系统讲解/实践环节置于毕业之后3教学模式:理论体系的系统讲解,实践环节(在本科生毕业以后)4学位体系:学士,硕士,

4、博士四大陆法系法律职业1从业资格考试:①司法考试②律师资格考试2%-3%法官检察官2法官(地位不高)①地位等同于一般公务员②委任制议会委任由任期限制③人数众多3检察官(地位高)类似于法官,享有侦讯权4律师大多为私人开业律师5公务员6流动性差五中国法学教育1清末修律与近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兴起a1905废除科举制度b1904直隶法政学堂设立至1919年全国共设立法政学堂47所,人数12202,以日本法学教育模式形成最初法学教育体系,聘用日本教师2北洋政府时期,法学教育泛滥于法律教育的形成a原因:文官任职资格与法律学位相联系b表现:50%的在

5、校生为法律专业c1919年朝阳大学(大陆模式)1917年苏州东吴大学(英美模式)法学教育模式的形成:朝阳大学——司法务实为主:东吴——理论体系构建为主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正规化法学教育与六法全书教育体系①司法院决定法学院设备,招生人数,年度教学计划,审核并颁发毕业证书②考试院决定教师资格,课程体系,教学考核③形成两大类型教育体系——北大,武大,朝阳大学为主的与法律务实为主——中央大学,湖南大学,东吴大学为主的以法律理论研究为主(产生一批学贯中西的专家)4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建立①1949年废除“六法全书”,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6、,成为唯一开展法学教育的机构,学习苏联社会主义法律模式,29名苏联专家系统讲授②1953年,建立11所法律院系,初步形成以干部培训为目标的教育体系51959年,“反右”扩大化,法学家成为“重灾区”,法学教育停滞,1970——1978法学教育取消。至文革以前,只有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湖北大学保留法律系61978年,法学教育恢复与发展时期①1978——1990恢复发展时期,39所法律院系②1990——至今,法学跨越式发展六中国法律职业1特征: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阻隔2律师①解放前,私人执业律师②1959——1985空白期③1986律师职业

7、正规化a司法局律师——事业编制b国有律师事务所——企业c合伙律师事务所——私营d私人开业律师④2002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从业资格正规化第二讲法系一法系概述1法系含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因为具有某种共同点特征而统称为一种法系,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统称为某一法系。2含义辨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①法系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总称②法系的共同特征的标准不同3法系成因①共同的历史渊源关系②殖民入侵,宗主国将自己的法律制度转移到殖民地③落后国家对先进国家法律的学习④宗教传播二英美法系1含义:以中世纪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以判例为主要表现

8、形式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总称2分布范围:香港,印度,孟加拉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部非洲,加拿大(除魁北克),美国3形成和发展历程①1066年,诺曼征服,王室巡回,法官制度建立,令状制度形成→使法律专业化a中央集权政权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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