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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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二、交通紧急避险的赔偿责任1、什么叫紧急避险?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不得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2、紧急避险构成条件:(1)必须存在正在发生,并威胁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2)必须情况紧急,没有其它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才能采取避险措施;(3)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紧急避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采取这种措施必然造成的损害。3、在交通事故中,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1)因紧急避险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引起险情的人负全部责任,是被告;(2)如果避险不当,认定引起险情的人和避险人负相应的责任,二者作为

2、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如险情是自然原因引起的,根据避险人避险措施得当与否,认定避险人不负责任或负适当的责任。案例1:某客车司机A为避免与一辆B驾驶的逆向行驶汔车相撞而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将车急驶上人行道,撞毁了货摊,并致数人轻伤。谁负责任?人货并非B的车所撞,但因险情是B所引起,B应对事故负责。案例2:甲驾客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对面乙驾货车因刹车失灵向其直冲过去,如两车相撞必然造成人员伤亡,甲只得将客车驾向路边避让,货车得已安全通过,但客车却撞倒了路侧骑摩托车的丙,致丙轻伤。在此事故中,虽然客车货车并未相撞,但客车撞伤丙的行为是为了避让

3、乙所引起的险情,属紧急避险。故乙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例3:国庆假日期间,我乘坐客车到黄山旅游。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有一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突然横穿马路,司机为了避让,采取了紧急刹车措施。由于惯性,客车内行李架上的一个物品突然掉下来,正巧砸在我的头上,致使我的头部受伤,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两千余元。我和车主商谈赔偿问题,他说没有过错。请问我的损失由谁承担?你头部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司机在汽车正常行驶中突然刹车造成的。但是,司机突然刹车,是为了避免撞上违章行人而采取的紧急措施,这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行为。对于采取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伤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

4、因紧急避险造成伤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在当时情况下,紧急刹车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唯一选择,司机的避险行为也不存在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司机的行为是合法的,依法不承担责任,而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即那个违章横穿马路的人承担责任。案例4柳某驾驶苏CB4193号半拖汽车,沿苏239线由西向东行驶,发现由南向北横过公路的骑车人王倩,立即采取向左打方向并刹车的避让措施。因有雪路滑和车速高,苏CB4193号的车头越过公路中心线后,与相向而行由周某驾驶的苏CM4

5、743号大货车发生碰撞,致周受伤,两汽车不同程度损坏;车尾向右侧滑时,又将王倩连人带车撞倒,造成王倩当场死亡。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中,苏CB4193号汽车驾驶员柳某在雪天路滑的情况下,发生险情时采取的避让措施不当,致使车辆侧滑后发生事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王倩在横过马路时对车辆观察避让不够,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苏CM4743号汽车驾驶员周某正常行驶,对事故不负责任。周某以自己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却损失惨重,王倩对此事故负次要责任,其遗产继承人应按王倩分担的责任给予赔偿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本案所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实际是由连环发生的

6、两起事故组成,两起事故分别造成两个损害结果,分别为:王倩死亡、所骑自行车被毁坏和周某遭受的车毁人伤。王倩死亡、所骑自行车被毁坏,是因为王倩违规横过公路,柳某在超速驾驶的情况下采取的避让措施不当造成的。对这起交通肇事的责任,交警部门认定由柳某负主要责任,王倩负次要责任。而周某遭受的车毁人伤,是因为柳某在企图避让横过公路的王倩时,不顾有雪路滑和对面来车的现场实际情况,大幅度向左打方向,使超速行驶的机动车越过公路中心线造成的。这是紧急避险行为。险情虽然是由违规横过公路的王倩引起,但在宽阔的路面上,王倩的违规行为不会迫使柳某只能采取两车相撞的办法去避险。导致两车相撞的根本

7、原因,是柳某超速驾驶和采取的紧急避让措施不当。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市正常驾驶,对事故不负责任,那么紧急避险事故的责任自然应当由柳某全部承担,与王倩无关。故周某请求王倩的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另王倩死亡时不满十四周岁,本人尚需父母抚养,没有任何个人财产可供其承担民事责任,也未留下任何遗产可供其父母继承。柳某给付王倩家属的40万余元,是根据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付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依死者亲属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的;死亡补偿费,是对死者亲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这两项费用,都不是死者的遗产。案例5:紧急刹车造成损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买了

8、一台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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