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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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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其他业务审计本章所指其他业务系第四章至第十一章以外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包括现金资产(现金、银行存款、贵金属、准备金存款)、长期无息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过渡性资金(其他应收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预提费用、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其他损益(其他业务收支、营业外收支、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本章主要结合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特点加以介绍。第一节其他业务概述及审计目标一、其他业务简介(一)现金资产现金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贵金属、准备金存款。商业银行对现金的管理包括日常现金的收付,现金的保管、押运和管理,以及对出纳错款的处理
2、;对自身银行存款的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的存入、支取、核对及使用;对贵金属的管理包括金银的收购、保管、上交及配售;对准备金存款的管理主要包括准备金的计算与缴纳。1.现金商业银行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逐笔审核、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现金业务应关注出纳错款。出纳错款是指在现金收付业务中由于多收或少收、多付或少付等原因而造成的账面现金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数不相符的现象。发生出纳错款时,出纳人员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错误。凡属出纳差错,不论何种原因,长款
3、不得寄库,短款不得空库,不得以长补短。2.银行存款根据规定,商业银行的行政部门要在营业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用于经营活动中的费用支出。本科目应按开户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期末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3.贵金属金银的收购与配售业务,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与经营,但在未设人民银行或没有条件收售金银的地方,则由人民银行委托商业银行在其授权范围内代办具体业务。委托机构收购的金银,必须按原收购价格全部转售
4、给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计付手续费,因金银降色、降秤等情况造成的损失,则由委托机构负责自行处理。(1)收购业务。当单位或个人向经中央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交售金银时,银行应向其说明当时的牌价与检验成色的方法,经同意后再当面拆包点清件数、过秤验收。收妥后由经办员负责填制收兑金银计价单,并据以登记金银实物账、付款和记账;收进的金银应按规定进行封包,并经经办员和复核员共同签章后,填制入库单入库保管;商业银行收购的金银应按照规定及时全额上交人民银行,同时,向人民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应记入各行的“手续费收入”科目。261(2)配售金银。商业银行代理人民银行行使配售金银业务时,必须在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年度金银配售
5、计划内,按下达的指标办理。发生的贵金属差价收入应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作损益处理。现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已经不再发生贵金属业务。4.准备金存款商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存款。各商业银行缴存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按规定比例(现为8%)根据自身所吸收的一般存款总额计算所得,然后由其总行统一存入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每旬按法人统一进行考核。(二)长期无息资产本章所称长期无息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这些资产不直接为商业银行创造利息收入,但却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物质基础,是商业银行资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
6、成部分。1.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金融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年限超过1年;(三)单位价值较高。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商业银行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入、自行建造、其他单位投资转入、更新改造、接受捐赠、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有出售、报废、投资转出、毁损和盘亏。2.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商业银行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
7、商誉、非专利技术等;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金融债券和股票发行费用(扣除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发行溢价后的余额,金额较大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等;其他资产包括冻结存款、冻结物资以及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三)过渡性资金过渡性资金是指除应收利息、应付利息以外,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因暂收、垫付、预提、应交等临时性业务而形成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具有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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