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

ID:37396675

大小:71.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5-23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_第1页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_第2页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_第3页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_第4页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苏卫规(中医医政)〔2018〕5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和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13—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

2、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管理。第三条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在本省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

3、医人员的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在本机构内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过程的日常管理。—13—第二章考核申请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第六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半天,一年不少于50周),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第七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4、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第八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执业机构在本省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3—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三)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在指导中无弄虚作假、徇私舞

5、弊行为;(四)仍在从事中医临床诊疗工作,能够完成带教任务;(五)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第九条推荐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执业机构在本省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从事相应专业中医临床诊疗工作,知悉被推荐人医术专长和诊疗水平;(三)不得同时为被推荐人的指导老师;(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在推荐中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第十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在公证后1个月内向长期临床学习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中医药

6、主管部门备案。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师承—13—人员师承学习期间应当主动接受所在医疗机构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管理。第十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后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并与指导老师及临床实践医疗机构签订《江苏省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协议书》,临床实践期间主动接受所在医疗机构及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管理。第十二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人员,可以根据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发布的考核通知,向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第十三条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

7、)《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四)至少两名推荐医师的推荐材料。第十四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除应当提交第十三条材料,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3—(一)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二)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三)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第十五条经多年中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